深圳逮捕地方司法部门腐败高官
上述官员被指控收受贿赂,“生活作风腐败堕落”。其中,包括了地方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被视为反腐斗争的反面教材。目前,案件的调查工作正在全面进行,并广泛涉及到地方司法部门
深圳(亚洲新闻/通讯社)—中国警方以“收受贿赂”、“生活作风腐败堕落”的罪名,逮捕了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及另外四名高级法官。
目前,当局正在调查其他地方司法部门的官员。而且,深圳市的这起司法腐败案可能演变成为国内最严重的一起腐败案件。
九月底的一天深夜,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裴虹权(译音)被从家中带走。目前,他被正式批捕的日期并没有公布。其前妻李惠柳(译音),也已经被捕。直到九月初,她一直担任法院领导工作。
警方在搜查裴虹权的家中时,找到了120万港币和30万元人民币现款。据初步估算,他的个人财产高达几千万元人民币。
这位法官还多次受到媒体的表彰,称赞他为司法体制改革作出的贡献。并在被捕几天之前还声称,“腐败只能导致黑暗,而法制之花将成为阳光的蓓蕾”。
其他三名被捕官员分别是负责破产案例的张廷化(译音)、负责香港同胞和外籍人士事务的蔡小玲(译音)以及廖昭辉。张廷化是于六月六日被捕的,在接受了一个小时的审问后获释。第二天,还被晋升为部门主任。
据匿名消息来源报道,张廷化历来认为收受贿赂是理所当然的。他在一次电话通话中,竟公然向一名律师索取五十多万元人民币的贿赂。
中国司法体系的腐败涉及面越来越广。仅在两个月前,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周文轩就因行贿、受贿、买官、卖官等严重腐败罪行被逮捕。
就连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也被迫承认,高级别的法官“越来越容易贿赂,应对他们予以严格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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