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阪法院:赔偿强制绝育
三名在 60 年代和 70 年代经历过这种做法的公民获得了大约 213,000 欧元的赔偿。一项在 1948 年至 1996 年间仍然有效的法律,以防止身体或认知残疾的人生育孩子。2019 年的一项规定为受害者提供较低的补偿。
东京(亚洲新闻)- 日本法院首次承认优生保护法的受害者有权获得充分赔偿。大阪高等法院命令政府向三名因上世纪 1960 年代和 1970 年代遭受的强制绝育而提起诉讼的公民支付总计 2750 万日元(约合 21.3 万欧元)的赔偿金。
在 1948 年至 1996 年间,日本一直在实施一项法律,即防止身体或认知障碍或精神病患者生育。尽管很少有文件涉及这些绝育背后的决策过程,但据估计,这些操作大约有 25,000 次,其中 16,500 次是在未经相关方同意的情况下进行的。在某些情况下,受害者通常是年轻人和青少年,他们并不完全了解正在发生的事情。
2019 年 4 月,以安倍晋三为首的政府批准了一项法律,规定对每名强制绝育的受害者支付相当于 320 万日元(约合 2.5 万欧元)的赔偿金。安倍本人认识到造成的严重后者,当时也发表了自己的声明:“作为实施该法律的政府,经过深思熟虑,我打心底表示道歉。”
然而,这项法律一直受到各界批评,首先是赔偿金额,许多人认为与遭受的创伤相比太低了。近年来,数十名受害者在法庭上提出了他们的案件,要求的金额远高于法律要求的金额。直到上周,这些判决一直令人失望:自 2019 年以来,一些案件未承认受害者获得赔偿的权利。法官给出的理由是,尽管大多数判决承认强制绝育侵犯了日本宪法保障的受害者人权,但诉讼时效已满。
大阪高等法院颠覆了大局。认识到在这些案件中,严格遵守规定“将导致严重违反正义和公平的概念”,法官下令政府支付三名受害者的费用。内阁官房长官松野弘和表示,政府会考虑向最高法院提出上诉,但其中一名受害者要求行政人员不要继续,因为鉴于他们的年龄,他和他的妻子都将无法看到最终判决。
东京高等法院下个月将不得不对类似案件作出裁决,但大阪的裁决已经为许多幸存的受害者及其家人带来了希望。据共同社报道,尚有不到十起案件未决,但政府承认并已根据 2019 年法律支付了近 1000 受害者赔偿金。虽然偏见和司法阻力的高墙正在慢慢倒塌,但其他的黑幕或将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