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8/2008, 00.00
台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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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高法要求地方法院重审无保释放陈水扁决定

陈水扁在台北近郊看守所被关一个月后,地方法院宣布予以无保释放。但是,台湾高法正式要求地方法院重审。陈宣称这是政治审判,但很可能重新被关

台北(亚洲新闻/通讯社)—昨天,台湾最高法院接受检方抗告,要求台北地方法院重审无保释放陈水扁的决定。

十二月十二日,台北地方法院宣布将被关了一个月的陈水扁无保释放。台湾最高法院合议庭接受了检方抗告,指出陈水扁有逃亡、隐匿证据之嫌,令地方法院重新考虑审议无保释放的决定。

出狱后,陈水扁一再宣称自己爱台湾、不会外逃、要为自己讨清白。但是,他的如簧巧舌并没能说服法官。

为此,台北地方法院需作出新决定。但专家指出,最高法院的指示虽然没有强迫性,但十分重要。

陈水扁在任八年,直至二OO八年五月国民党人马英九在竞选中大获全胜。陈水扁一家和其他十几人一道遭到了指控,海外洗钱、贪污特别费等一应俱全。一旦法院裁定,可能被判处终身监禁。

陈水扁及其所在民进党,还是穷凶极恶的台独分子。泛绿借贪污案大肆炒作,指为政治迫害,旨在为了不断推动海峡两岸关系而铲除台独势力。但是,无论是台湾司法和舆论都明确严正驳斥了绿营的此类指责。无疑,贪得无厌的陈氏一家会在二OO九年地方选举之际影响民进党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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