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次判处人体器官走私犯
没有明确的罪名、走私犯被以“非法经营罪”判刑。迄今,当局宽容此类现象,甚至利用死囚器官进行器官移植手术
北京(亚洲新闻/通讯社)—昨天,中国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七名人体器官走私犯罪分子两年、七年、八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人体器官走私现象在中国十分严重,明码标价地招揽全世界人到中国进行器官移植手术。
这是北京区级人民法院首次对此类犯罪活动量刑。由于中国没有相关法规对此类犯罪活动明确定罪,所以对上述犯人提出的指控是“非法经营罪”。
犯罪分子分别走私一到五人器官,获取了10万元到58万元人民币不等的非法收入。除有期徒刑外,他们还要支付5万到20万元人民币的罚款。中国每年进行150万例人体器官移植手术,但只有大约一万个器官是自愿捐赠的。为此,人体器官走私交易十分猖獗。一名接受了肾脏移植手术病人的父亲写信给法官,要求从宽处理器官中介贩子。这名高价为孩子买肾的父亲表示,因为有中介孩子才有了救,很难等到有人捐肾,而等待捐赠的人太多了。
此外,走私人体器官的犯罪活动多肆无忌惮地欺诈为贫困所逼的穷人,而他们从中发财致富。根据大约三年前的统计资料,直到两年前,肾脏的价格是6.2万美元、心脏是14万美元。
由于此类人体器官中介十分猖獗,有时甚至可以在互联网上成交。每年,数以千计的人从国外跑到中国接受器官移植手术。
维护人权组织谴责北京政府纵容在押犯人器官交易,例如法轮功成员。甚至为了达到器官移植的目的,让死囚一直活到有人要货为止。
另据官方统计资料,直到去年,中国共实施86,800例肾脏移植手术、14,643例肝脏、882例心脏和肺移植手术;其它脏器移植220例。
监狱当局部分否认,称完全尊重愿意捐赠器官的犯人的遗愿,并出示犯人自己亲自签字的文件。但是,此类文件很难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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