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2/2006, 00.00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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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法庭判高智晟3年监狱

律师,中国著名维护人权人士,被判颠覆罪。根据法官,根据是他的一些指向共产党高层人物的文章
 北京[亚洲新闻]-北京中级人民法院判高智晟3年监狱,律师,中国著名维权人士,被判“颠覆国家罪”。
 
 律师所受的指责是,他签名的9篇文章,出版在不同的电子网页上,尤其是:3篇文章涉及到胡锦涛主席和温家宝总理,作者在那里请求更多的宗教自由及少一点腐败。
 
 根据法庭,这些文章“毁害”中国中央政府的名誉,“企图颠覆政权”。
 
对于有罪的裁判是12月12号由法官发布的。跟随了开庭过程的律师们说,判刑的基础是一份“自发的”忏悔。
 
这种说法的可信性值得怀疑。莫绍平(音)和丁喜奎(音)2位法律工作者人员解释说:“我们没有被给于可能性会见我们为其辩护的人,或者从他得到第一手材料。因此,我们无法评论对于这份忏悔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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