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决定政治改革
香港(亚洲新闻)—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今天上午召开会议,决定香港如何按照基本法进行选举。香港公众舆论对其中的两个主要问题非常感兴趣,即二OO七年后直接选举和直选特首。
中英两国在一九九七年香港回归之前制定的基本法,也就是香港的微型宪法规定,“一九九七至二OO七年”之间,香港特别行政区特别行政长官由代表委员会选举产生。各种选举法都应得到三分之二的立委的通过。
目前,香港没有进行直选,特首也是由北京选定、再由亲北京的委员会通过的。近年来,由于现香港特区行政长官董建华的经济政策失败,港民要求直选的呼声愈来愈高。据香港《南华早报》的民意调查显示,79.9%的香港市民要求直接选举特首。
人大常务委员会的会议之后,在香港激起了强烈反响和忧虑。委员会是为了诠释香港基本法的。在过去几周中,中国官员先后对香港公众舆论和民主党的言论进行了批评;并明确表示二O一二年以前,选举法不会有任何变动。香港害怕“释法”实际上是冻结特区的民主未来。
昨天和今天,岛内都举行了示威活动,抗议董建华特首以“香港自治为代价”接受北京的决定。
昨天,香港教区主教陈日君蒙席批评了人大释法。陈主教指出,如果要改善政府的工作方式,就需要选出人民信任的特首。他认为行政长官董建华没有充分反映港人的意见。主教最担心的是,人大常委会这次释法,不是解释条文,而是将条文收得更紧。他提到了一九九九年港人子女居港问题的释法,如果要改善施政,香港需要普选特首,而在普选问题上,北京政府和行政长官都需要了解人民意愿,北京方面甚至可以提出尽早普选。
香港民主党李柱铭表示,一九九O年,北京是同意二OO七年以后由香港制定选举法的。北京担心香港的民主之风会刮到大陆,造成社会动荡。此外,香港的一部分商人也担心民主会损害同大陆的贸易往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