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交车危机:地方当局的新负担
近年来,这种公共交通的使用急剧下降,导致一些公司停止了服务。现在,中央政府的一项新规定明确规定,地方政府必须保证其运作。尽管地反政府在中国的“隐性”债务已经达到创纪录的水平。
北京(亚洲新闻/通讯社) - 从12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当局将必须承担公共巴士服务管理和融资的直接责任。并且“未经市政府同意,企业不得中断服务”。这是中国中央政府近日出台的新《城市公共交通条例》,试图解决中国地方政府债务问题。
事实上,遭遇严重流动性问题的公共交通公司数量正在增加,不少公司已暂停服务并拖欠员工工资。据Sixth Tone网站称,第一起事件发生在河南省商丘市,当地公交公司早在2023年初就因严重财务问题宣布倒闭,迫使当地政府进行干预。在接下来的几个月里,同样的命运也降临到黑龙江、辽宁和河北省的该行业其他公司身上。
财政困难的背后,是公交服务需求大幅下降:根据清华大学交通研究所副所长杨新苗在《中国新闻周刊》发表的文章,由于网约司机服务和共享单车的竞争,近年来公交出行量每年减少约200亿。但中国人口的快速老龄化也产生了影响:许多城市实际上推出了针对老年居民的公交车费豁免计划,进一步减少了企业的收入。因此,公交公司严重依赖国家资金,公共补贴目前占其收入的一半以上。
然而,由于中央政府减少了对2015年推出的电动公交车的补贴,这些支付均由地方财政承担。此外,由于更普遍的问题,一些政府部门也不再能够维持收支平衡地方政府的债务 - 他们已经开始无法支付并导致公司破产,理由是没有国家法律强制他们负责这项服务。
因此,新条例直接解决了这个问题,规定市政当局对所辖地区的城市公共交通负主要责任。因此,要求他们确保公共交通资金纳入城市预算,以便及时向公交服务运营商提供财政补贴。
然而,这一措施将给本就困难的环境带来压力: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提供的最新数据称,中国地方政府的“隐性”债务已达到创纪录水平。正是针对这个问题,全国人大中央正在讨论发行新债的担保设想,为国库供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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