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尼拉批准宗教自由法
作者
Stefano Vecchia
国会二读通过《宗教自由大宪章法》,这个国家不同的信仰和教派并不能长期和平共处,而《宗教自由大宪章法》对于国家来说是重要的一步。菲律宾主教团的掌声:“每个民主社会的必需品”。
马尼拉(亚洲新闻)- 国会二读通过了国家保障宗教自由的法律,菲律宾正式向团结迈出了具有重要意义的一步。
《宗教自由大宪章法》将在得到第三次也是最后一次批准后颁布,该条例规定各级当局必须保护公民的宗教信仰,从选择自由开始。
众议院副议长、“耶稣是全世界的主”教会的福音派创始领袖和法律的推动者埃迪·维拉纽瓦 (Eddie Villanueva)强调:“这项法律将鼓励菲律宾人追求精神成长,让他们能够按照自己的信仰或宗教信仰生活,而不必担心受到迫害、威胁或惩罚"。
这份自去年以来一直在讨论的文件表明,每个人都有权传播自己的信仰和宗教出版物、参加宗教集会和仪式,并在工作场所免受宗教歧视。因此,法律将以下行为定为刑事犯罪,例如强迫、威胁或恐吓个人加入或不加入宗教;妨碍或阻止获取宗教信息;因为宗教信仰诽谤、迫害或羞辱某人。
立法过程也伴随着反对和争议,最主要的是无神论者、平信徒团体和 LGBT 社区权利的支持者,以及伊斯兰社区中担心基督教会或从中受益的各界。根据该倡议发起人之一、议员 Bienvenido Abante 的说法,该法律仅限于执行宪法,即承诺始终允许“自由行使和享受信仰的职业和实践,不受歧视或偏爱”。
菲律宾天主教主教团的反应是积极的,回顾了制定对所有宗教教派都有效的法律的困难,强调它如何代表「每个民主社会的必要性」。大会普世主义委员会的Joven Hestula神父说,“我们需要知道我们的具体权利是什么,以及如果这些权利受到侵犯,应该采取什么相应的惩罚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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