渎神法修订案毫无新意
作者
Qaiser Felix
基督信徒认为应重新审议;人权活跃人士表示强烈不满
伊斯兰堡(亚洲新闻)—巴基斯坦天主教会和新教团体,批评政府对渎神法的修改是毫无意义的、是完全不够的。据亚洲新闻通讯社采访的各界人士表示,此类法规只能“彻底取缔”。十月二十六日巴基斯坦议会通过的修订案,旨在限制滥用这一法规。
巴基斯坦的渎神法,将所有冒犯可兰经的人处以终身监禁;对辱骂穆罕默得先知的人处以死刑。自一九九六年正式实施渎神法开始,十几名基督信徒遭到伊斯兰信徒的陷害被处死;560人遭到指控、30人尚在等待判决。通常,这一法规被用做消灭敌人、报私仇。为了避免滥用这一法规,巴基斯坦议会授权有关部门进行调查。
巴基斯坦天主教会正义与和平委员会主席,拉合尔总主教区总主教萨尔丹哈蒙席,以及正义与和平委员会执行秘书彼得·雅格伯就议会的决议发表评论指出,这是“令人失望”的决定。
法律援助中心约瑟夫·弗朗西斯谴责了这一改革。巴基斯坦新教徒巴蒂,也对这一修订案予以谴责。
此外,巴基斯坦议会还修改了针对名誉罪的“Hudood”法规。为此,巴基斯坦人权委员会强调,议会的决定只能产生部分效应:“继续有许多妇女不断遭到杀害。而杀害她们的凶手继续逍遥法外。”同时,他们要求彻底取缔“Hudood”法规。
另见
卡拉齐总主教区总主教谴责袭击清真寺的恐怖行径
31/05/2005
31/05/2005
拉合尔总主教区总主教表示“政府应帮助被关押在沙特阿拉伯的基督信徒”
17/05/2005
17/05/2005
警方制止游行队伍只因其中有女性参与
16/05/2005
16/05/2005
两所被收为国有的学校重新回到教会手中
12/05/2005
12/05/2005
人权组织和宗教团体继续抗议在护照上加注宗教信仰栏目
28/04/2005
28/04/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