曼谷与家庭暴力:“保持安静”
强化权利组织和社会平等促进基金会发布的一份报告谴责了这一现象的严重性(每六名泰国女性中就有一人报告自己曾是受害者),同时也谴责了阻碍打击这一现象的偏见。 “仅有法律是不够的,还需要保证人们能够使用他们的工具。”
曼谷(亚洲新闻) - 官方统计数据显示,泰国六分之一的异性恋女性遭受某种形式的家庭暴力。这一数字可能被低估了,因为许多人始终难以分享他们所遭受的伤害,这一数字占全国所有已通报案件的 65%。此外,社会发展与人类安全部证实,遭受家庭暴力的泰国人中,35%为10至20岁年龄层的年轻人,因此这些案件可定性为虐待儿童。
面对许多人所定义的“暴力流行病”,泰国司法系统似乎无法为受害者伸张正义,甚至在预防方面也无法给予受害者充分的保护。许多法官和律师往往对现有的法律文件缺乏足够的了解。正如活动家苏宾西里·彭科松(Supensiri Puengkhoksung) 所言,“家庭暴力是一个可以解决的问题,伸张正义是一项基本权利,但法律必须首先保证人们能够使用其工具”。
因此,人权组织 Fortify Rights 和泰国妇女法律保护基金会社会平等促进基金会(苏宾西里是基金会的主任)昨天发布的报告建议“泰国政府应该制定和实施基于权利和受害者保护的立法,确保她们能够获得司法公正和有效的补救措施”。
报导中值得注意的是警方对一位被称为“哇”的年轻幸存者的回应,在遭受父母多年虐待后,她终于决定举报他们:“听了我妈妈的话后,他们告诉我,我是他们的女儿,我不应该反抗他们,而应该听他们的,像个好女儿一样保持冷静:当他们生气时,就保持安静。
”
更充分的立法的迫切需求不仅体现在统计数据上(统计数据本身就应该是当局采取行动的控告和提示),还体现在法律的漏洞和人们的认识上,即规范社会关系的社会公约经常违反该国在国际社会面前承担的义务。从参与1979年通过的《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开始,泰国是该公约的签署国之一,其专家委员会的23名成员中就有一名泰国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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