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7/2008, 00.00
梵蒂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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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宗呼吁器官移植术中应体现“捐献道德”而非市场或者滥用逻辑

首先应该尊重人。如同将胚胎视为“治疗材料”一样,贩卖人体器官是“令人憎恶的”。只能从尸体上摘取器官,从而避免各种武断滥用

梵蒂冈(亚洲新闻)—今天,教宗本笃十六世向出席宗座生命科学院与“国际公教医生联盟”、意大利“全国器官移植中心”合作举办的国际会议代表时发表讲话,阐明了天主教会在人体器官移植问题上的立场。指出,人体器官移植是医学科学的重要进步。为此,应予以支持,但还应充分体现“器官捐献的伦理道德”问题;应抵制各种单方面的逻辑,以至于沦落到贩卖人体器官的地步。本次在罗马举行的国际会议,主题为“生命的礼物——谈器官捐赠”。

       首先,捐献器官是“见证爱德的特殊形式”。同时,器官移植标志着“医学科学的巨大成就。诚然,也给许多患有严重疾病、常常处于绝境之中的人带来了希望”。

       但是,由于对器官移植的需求不断增加,在具体实践人体器官移植手术上便出现了令人痛心的问题。为此,迫切需要“重新反思这一科学进步,使之不至因需求增加而危害奠定其基础的伦理道德原则”。教宗强调,首先,“人体永远也不应被视为是纯粹的一件东西。否则,市场逻辑便会占上峰。任何人的身体与其灵魂一道构成了不可分割的一体、是天主的肖像”。为此,首当其冲的便是要“尊重人性尊严和维护其作为人的特征”。

       目前盛行的,采用歧视性或者单方面的标准买卖器官的逻辑,与捐献本身的意义是完全不同的,成了不符合伦理道德的行为。通常,非法器官移植的受害者多是无辜的人,特别是孩子。为此,科学界和医生们应随时准备团结起来予以抵制。而且,要义无反顾地坚决抨击这一令人憎恶的行径。而为了科研而培育和摧毁人类胚胎,同样也是有违伦理道德。仅是将胚胎视为“治疗材料”的想法,“便违背了人性尊严的文化、文明以及伦理道德基础”。

       教宗明确重申,教会坚持认为,只能从尸体上摘取器官。而且,尸体仍然“具有尊严的,应予以尊重。近年来,科学在验证病患死亡方面取得了巨大的进步”。

       同时,科研需得到整个学术界的广泛共识,而不能仅仅是武断专横的。总之,应始终恪守“尊重捐赠者生命的原则,即只有在捐赠者真正死亡后,才能摘取其器官”。

       而获得捐赠的人,应充分意识到所得到的是“超越了治疗价值的礼物”。事实上,“这是爱的见证,也应得到同样慷慨的回应”。

       最后,教宗指出,“符合器官捐赠伦理道德标准的人体器官移植医疗,需要所有人共同努力普及和传播相关的知识及信息”,使人们对这一问题树立更加全面深入的了解。同样,也就需要消除各种偏见、误解、恐惧和怀疑,以支持和确保所有人都能不断树立生命是伟大恩典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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