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27/2016, 1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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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三名工会成员被判刑:制造社会问题

作者 John Ai

这一判决意味着监禁和缓刑。三人全部是非政府组织成员,致力于劳工权益,被指控组织罢工、同企业谈判“聚众滋事”。三人均认罪、放弃上诉。为首的曾飞洋被控接受国外资助从事反政府活动

北京(亚洲新闻/通讯社)—九月二十六日,中国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法院刑事审判庭第二法庭对曾飞洋、汤欢兴、朱小梅三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案做出一审判决,三人被判有期徒刑三年至一年零六个月不等、并因有悔罪表现和法定从轻情节予以缓刑。当地工会组织为他们提供了辩护律师,三人均被指控接受海外资助组织工人进行非法罢工、挑起社会事端并给相关企业造成经济损失。

            “番禺打工族文书处理服务部”主任曾飞洋因聚众扰乱社会秩序被判处三年徒刑、缓刑四年;其手下汤欢兴和朱小梅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两年。

            新华社通稿报道,“三名被告人均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服从法庭判决,不上诉”。曾飞洋表示,“我对我的犯罪行为给企业、给社会、给工人带来的损失表示道歉,对给家人带来的巨大伤害表示深深的愧疚。也希望大家以我为戒,不要再上某些境外组织的当,对自己的权益必须通过合法方式和渠道去维护”。

            一九九八年,曾飞洋成立了非政府组织。也是中国劳工界的首批非政府组织之一。他为罢工、与企业打官司的工人提供法律援助、组织活动。最初,还在当局登记,但后来被吊销了许可。

        二O一二年,他还以“工运之星”的“美誉”获评香港英文媒体《南华早报》的“年度公益人物”。二O一四年,在办公室门口遭到身份不明歹徒的殴打;二O一五年十二月被捕。

            庭审主要是因为利得鞋厂罢工事件。二O一四年六月,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利得鞋厂因异地迁厂问题产生劳资矛盾,工人工资遭到拖欠。二O一四年至二O一五年期间三次罢工,导致损失二百七十四万元、其它连带损失九十万元。

            法官裁定曾飞洋等人幕后策划罢工、制定方案。汤欢兴和朱小梅则积极活跃在罢工工人中间,并负责网络联系、组织和煽动工人。

            新华社表示,“曾飞洋等人幕后策划召开工人代表大会,选出工人代表,并通过所谓‘培训’,告诉工人不要走政府渠道解决问题,而要组织集体停工向厂方施加压力”。曾飞洋还给人展示西方工会诞生的书籍、提供罢工模式、内部选举规范等。此外,曾飞洋派另外两人到印尼、香港等地接受境外组织培训、了解境外组织下一步给“服务部”的任务,然后回来落实。 

            新华社还指曾飞洋将“停工的照片发到境外传播、加上歪曲的报道,负面舆论越传越多、抹黑国家形象,损害国家利益、危害国家安全”。

            二O一五年四月,利得鞋厂支付了一亿两千万元的拖欠工资。汤欢兴告诉法官说,曾飞洋从罢工工人那里拿了好处费。尽管工人暂时受益了,但工厂损失惨重,迫使其辞退了大批员工。

            宣判前,新华社曾经指曾飞洋接受总部在香港的非政府组织“中国劳工通讯”和外籍驻中国使馆的资助。新华社强调,“曾飞洋通过第三方平台支付等方式,将大量境外资金据为己有,不仅给自己买了汽车,而且购置两套位于广州市中心的房产,其中一套放在妻弟名下,再租给‘服务部’,套取更多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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