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中国封杀的批评“源于文化误解”
华盛顿(亚洲新闻/通讯社)—昨天,正在美国首都华盛顿进行访问的中国政府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主任蔡武在此间指出,国际社会对中国封杀媒体的批评“夹杂比较深的成见、误解和疑惑”。“中国与西方的新闻观念有差异。中国主张媒体与政府应该是协调、合作而不是对立的关系,当然也要发挥舆论监督作用”。此外,“中国的中文互联网我看是世界上最自由的言论天地”。
正在美国访问的中国新闻办主任,是在华盛顿出席美国战略和国际研究中心举办的演讲会上,发表上述观点的。
蔡武义无反顾地驳斥了美国国务院发表的新闻自由问题报告。在报告中,将中国列在了对新闻媒体封杀最严重的国家之列。为此,蔡武指出,“中国的中文互联网我看是世界上最自由的言论天地”。
新闻办主任表示,“中国有一亿三千万网民,约四百万个网站,一些热门新闻上贴几分钟内,跟贴可能高达几十万上百万,而新闻办的互联网管理人员不到五十人”。“中国主张媒体与政府应该是协调、合作而不是对立的关系,当然也要发挥舆论监督作用”。
总之,“任何国家对媒体都有控制,只不过控制的办法不一、内容有所不同,中国与西方的新闻观念有差异”。“在一些西方国家,好消息不值得报道,只能发表坏消息或者奇怪的消息”。
中国政府新闻办主任,并没有就每年都有新闻记者和网络持不同政见者的被捕作出更多的评论。他表示,“可以肯定地告诉大家,在中国不会发生某个人或某个记者仅仅因为其言论不为政府喜欢而获罪,可能发生了其它大家不知道的事情”。
在中国,违法压制媒体事件屡见不鲜。得益于各大互联网跨国公司的支持和帮助,北京成功地监控网上传播的信息,封杀所有不为政府欢迎的信息。此外,中国专门制定了法规禁止媒体在相关地方政府正式公开前报道“紧急事件”,并对违法者处以五万到十万元人民币的罚款。而此类不得“擅自”报道的消息中,包括了矿难、自然灾害、环境灾害、公共健康危机,甚至警民冲突。根据新的条例,包括香港在内的外籍媒体也在此列。
九月十日,新华社发表了在华外籍媒体发布新闻规范《外国通讯社在中国境内发布新闻信息管理办法》。所有中国读者只能通过政府官方媒体,即新华社来获得境外消息。而只有新华社,才有“选择权”、一旦发现违背条例内容,将予以
“删除”。
外国通讯社在中国境内发布的新闻信息不得含有的遭禁名单包括,“扰乱中国经济、社会秩序,破坏中国社会稳定的”;“破坏中国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危害中国国家安全和国家荣誉、利益的”;“违反中国的宗教政策,宣扬邪教、迷信的”;“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侵害民族风俗习惯,伤害民族感情的”;“宣扬淫秽、暴力或者教唆犯罪的”;“侮辱、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危害社会公德或者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以及“中国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
根据这一管理办法,几乎所有的文章、照片和其他各种形势的新闻报道都包括在内。凡是拒绝遵守这一条例的外国通讯社,“由新华通讯社视情节给予警告、限期改正、暂停特定内容发布、暂停或取消发布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