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中全会:法制国家是中共的"保证"
北京(亚洲新闻)-中国共产党是保障法制国家的"中心";中共的领导层是迈向不断更加尊重法律和宪法的"基本保障":这是十月二十日至二十三日在北京京西宾馆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闭幕式上庄严宣告的,集中阐述了国内的宪法价值以及司法体系。
四中全会新闻公报最后指出,中国要实施"中国特色的"法制国家、在"社会主义法制国家"基础上建设国家。
为了实现这一目标,人大将设立宪法监督机制。人大给予法官最大程度的独立,通过专门委员会限制地方政府对司法和法院的影响。凡是试图影响法院工作的地方官员将被公开投诉。
这是中共历史上第一次予以法官自由,摆脱地方领导人的干预。中国各地上访频繁、因司法体系造成了家庭问题、社会问题。
尽管如此,许多分析家质问,这是否能够真正做到尊重法律、人权。
问题的核心是这样的中共是否在宪法和法律之下。四中全会的指示完全不同于中共基层成员和党员干部的行为,而且是矛盾的。但无法得知领导层本身是否遵守法制国家。新闻公报中指出,领导层是落实法律和宪法的"保障"。
二O一二年底上台后,习近平表示"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能享有凌驾于宪法和法律之上的特殊权利。各种违法行为都应予以调查"。党内自由派曾希望这些话能够促进党政权利分开、党在法律领导之下。但事实是,官媒随后的报道中纳入了排除"西方式民主"一条。
四中全会新闻公报没有解决核心问题,而是重申了此类法制国家的"中国特色",党的一党专制。
为此,从某种程度上强调了法律的作用、领导层是保障,进一步巩固高层权利、但威胁党员要守法、避免因腐败和不公让党陷入危机。
几乎是为了做出表率,蒋洁敏、李东生、杨金山、王永春、李春城、万庆良被开除党籍。
他们的罪名都是腐败、将受到审判。前四人是周永康嫡系。四中全会没有公布对周永康的处理,或许将党内处理。
蒋洁敏、李东生、杨金山是前中央委员;王永春、李春城、万庆良是候补委员。目前,国家统计局马建堂、宗教事务局局长王佐安、陕西人大常委员会委员马万春增补为新的中央委员。
鲍彤认为,制止中共腐败泛滥的唯一方式是限制一党专制的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