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与三一四暴乱者获死刑
西藏自治区首府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参与三一四血腥藏独暴乱者索朗次仁死刑。另有协助其逃跑的五人,被判处三至五年有期徒刑
拉萨(亚洲新闻)—中国西藏自治区首府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参与三一四反华血腥藏独暴乱者索朗次仁死刑。其他五名协助其逃跑犯人,分别被判处三至五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法院指出,索朗煽动民众血腥暴乱、带领歹徒烧毁警方汽车和商店等。其他五人,则在其逃亡期间提供了各种帮助。
二十三岁的索朗次仁出生在一个半游牧家庭。二OO九年十月被捕,被视为是煽动和领导血腥暴乱的头目之一。
目前,中国司法部门已判处了大约450名三一四血腥藏独暴乱分子。他们的罪名基本相同,即煽动和挑起针对汉族的血腥暴乱——是因为反华统治和反藏人起因的,造成重大人员和经济损失。
中国的宣传和政府强调了三一四血腥暴乱期间的经济损失,以向国际社会展示其宣扬的事实。达赖及其藏独势力多次宣称,三一四血腥暴乱是非暴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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