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31/2007, 00.00
马来西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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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娜·乔伊表示“马来西亚的良知自由面临威胁”

昨天,马来西亚联邦法院驳回了基督信徒利娜·乔伊要求法律正式承认其从一名伊斯兰信徒改为基督信徒的上诉。而这一判决,无疑是强迫乔伊继续保留穆斯林身份,并与同一宗教信仰的男性结婚。马来西亚主教表示,“这一决定是不人道的、野蛮的”。国内其他少数派宗教信仰团体也对此表示“担忧”。一名天主教徒议会议员指出,“政府应明确澄清宪法高于伊斯兰沙里亚”

吉隆坡(亚洲新闻)—昨天,马来西亚基督信徒利娜·乔伊持续了长达十年,要求法律正式承认其从一名伊斯兰信徒改为基督信徒的法律诉求被驳回了。对此,乔伊的第一反应是,“在目前马来西亚的社会中,似乎很难实践完全的良知自由”。她向马来西亚《星报》指出,“我感到十分沮丧。因为,国内最高民事法庭无法做到保障全体公民最简单、基本的人权——选择自己的信仰和共度一生的人”。

       今天,全国各大报纸都在头版报道了这则消息,并在公众舆论中激起了强烈反响。同时,也令宗教自由是否能在多元化的马来西亚得到充分保障受到了质疑。现年四十二岁的乔伊,于十年前皈依基督。她在以后几年的时间里,先向民政部门、又上诉联邦法院,要求承认其基督信徒身份。因为,只有法庭证实其基督信徒身份后,她才能同未婚夫——一名原籍印度的基督徒结为秦缙之好。

但是,民政部门和联邦法院先后驳回了她的请求。联邦法院还将她的案件退回伊斯兰法庭审理。后者却声明,利娜·乔伊是‘背教’的。按照伊斯兰沙里亚,背教者要受到监禁和巨额罚款等强制性的严惩。为此,乔伊最终可能被迫移民异国他乡,以便能在海外过上正常生活。

       “马来西亚基督信徒协会”主席,马六甲教区主教、耶稣会士陈志英无法掩饰愤慨,他向亚洲新闻通讯社表示,“否定一个人自主选择宗教信仰,是剥夺上主权利的行为、侵犯了基本人权。这一决定是不人道的、野蛮的”。“马来西亚基督信徒协会”历来站在抵制伊斯兰教义普遍化、强迫非穆斯林信徒遵守沙里亚斗争的第一线上。

       马来华裔国会议员、民主行动党党员郭素沁,邀请政府“立即采取行动修订联邦宪法,从而避免就宪法高于伊斯兰沙里亚问题作出任何不恰当的错误解释”。昨天,马来西亚佛教、基督信仰、印度教和锡克教协商委员会,以及马来西亚基督教协会发表的声明中,也充分表达了相同的立场。

       而且,不仅是基督信徒,许多马来西亚其他少数派宗教信仰团体也纷纷表示对联邦法院的这一决定感到“震惊和担忧”。尽管马来西亚在形式上保障宗教自由,但是,吉隆坡规定,所有马来人的宗教信仰问题均由伊斯兰法庭审理,而非民事法庭。事实上,马来西亚实行两种法律——伊斯兰教义和国家宪法,二者通常会发生冲突。在基督信徒利娜·乔伊的案例上,这一冲突是显而易见的。宪法保障宗教自由,但是,伊斯兰教义禁止穆斯林信徒改教。一些秘密改教人士表示,这一判决“否定了伊斯兰信徒自由选择宗教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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