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贤斌因争取更大民主被判入狱十年
中国人权活动人士已在狱中数月,因在2010年博客中提出抗议和捍卫刘晓波。专家们说,当局担心反抗,准备谴责任何批评共产党和政府的人为颠覆国家。
北京(亚洲新闻/通讯社)中国四川遂宁人民法院昨天宣判,社会活动分子刘贤斌因「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监十年。他曾在互联网上写文章呼吁民主改革。这项裁决确认了北京当局对异议人士和民主活动家严厉迫害,相信茉莉花革命掀起当局的恐惧。
刘还被剥夺政治权利 2年4个月,这意味着一旦他服刑完毕,他可能在指定的时期不能投票、接受采访、发表演说或出版著作。
刘妻陈明宪告诉「中国人权捍卫者」(维权网),法院指控其夫「煽动颠覆共产党的统治」。
其实,刘于2010年2月在互联网上发表了几篇文章,呼吁中国更民主,他写道:「抗议活动的关键是民主运动,他们是民主社会一个必然的演化阶段。」他也撰文捍卫了诺贝尔和平奖得主刘晓波这位《零八宪章》起草人,他被判处 11年徒刑;以及支持谭作人,谭探究在2008年四川地震死亡的数以千计学童的死因被判处 5年。
这些话引起法院的警示,而当局要防止任何抗议,皆因担心中国式的茉莉花革命可能爆发。
刘贤斌,42岁,中国民主党创办人之一,于 1999年被裁定颠覆国家。他在2008年11月获释,经过19个月后,因其互联网著作又系狱。(见亚洲新闻2010年7月7日报导)。
维权人士说,这种「重判发出了一个强硬的警告,使持不同政见者和活跃分子」所作任何批评党和政府的言论,被视为煽动颠覆。
北京2月开始,逮捕数十名著名活动家和民主党人,由于担心社会动荡,在匿名的互联网博客,呼吁民众上街抗议腐败和暴政。
另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