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11/2011, 00.00
斯里兰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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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女:政府无力遏止暴力对待移民妇女事件

作者 Melani Manel Perera
法律要求妇女移民劳工的年龄从18岁提高到21岁。但是,一些修女相信,法例无补于是,在处理仅是2009年逾四千宗虐待、暴力和折磨妇女劳工的个案上束手无策,这数字是斯里兰卡海外就业局所记录到的。

科伦坡(亚洲新闻)斯里兰卡政府,拟提高年出国打工年龄,从18岁提升至21岁,以应付众多暴力、虐待和折磨投诉。有修女关注这类事件,表示法律是不必要的。

他们相信政府必须转变机制,调节移民情况,加强监管和给予更多的保障。由促进外国劳工及福利部长佩雷拉提出建议提高年龄限制。对于移民劳工年龄的争议越来越激烈,在20076月,利沙娜被判处死刑,控告她谋杀雇主的新生婴儿,她当时只有17岁。

据斯里兰卡国外就业局汇编的资料,约一半移民劳工是女性,担任家庭佣工。大部分投诉滥用来自沙特阿拉伯。仅在2009年,该局接获5,796宗投诉,其中近四成来自沙特王国。在总投诉个案中,4,564为妇女,年龄大约18岁或稍大。至少有180万名斯里兰卡人在国外打工。据估计,外国移民劳工的汇款收入,在2010年有四十亿美元,而2009年有33亿美元。

一个关怀妇女劳工组织的协调人仁爱会诺埃尔克莉丝汀修女认为,政府提出的法律将是「无用的」,对于各种年龄的妇女移民劳工遭受虐待和暴力:「上星期,一名35岁劳工,从沙特阿拉伯回来仅一个月,她在那里当侍应。医生必须进行紧急手术,当发现她的体内被插入电线。」

修女说,当局必须有更大的控制,如利沙娜案,涉及以政府部门发出虚假文件,成功进入沙特阿拉伯。根据修女,政府送出妇女到其他国家工作,以赚取外国汇款收入,支持斯里兰卡和缓解国内的经济和社会危机。

天主教关注移民、旅客、囚犯和医护人员委员会的协调员珍妮修女说,问题是「没有完善的系统协助寻找国外工作的人。大部分投诉涉及拖欠工资、工作时间太长、没有休息、隔离工作场所、身体或遭受性暴力。我们应该使妇女能够在不同领域的工作,并在斯国找到就业机会。」

斯里兰卡明爱妇女部协调员十字架会佩雷拉修女说,要求当局有效控制有关的机构,包括利用外国机构帮助人们准备必要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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