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藏人被判处死刑
首批去年藏独叛乱分子被判刑。其他两人被判处死缓两年。第五名为无期徒刑
北京(亚洲新闻/通讯社)—中国西藏自治区拉萨地方人民法院就二OO八年三一四藏独血腥暴力事件作出判决,两名打砸抢劫烧毁中国人商店、烧死无辜汉人的暴乱分子被判处死刑;另外两人被判处死缓两年。第五人,被判处无期徒刑。
去年三月,西藏和周边省份藏族自治州爆发藏独叛乱,并殃及中国军人和汉人。
北京政府宣布19人死亡,全部是汉人。当藏独势力宣称,至少200人死亡,绝大部分是藏独青年。
几星期前,藏独势力纪念达赖武装暴动失败五十周年,并在军事管制的拉萨举行了纪念活动。另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