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新疆维吾尔人被指从事「恐怖主义」活动被判处死刑
中级法院判处穆萨哈森(Musa Hesen)与拉赫曼吾甫尔(Rehman Hupur)两人死刑,指控他们涉及四月喀什骚乱,事件中21人死亡。法官指他们「从事非法宗教活动多年,以促进极端主义。」人们为他们辩解集会。
乌鲁木齐(亚洲新闻) - 中国西北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一中级法院,今早判处两名维吾尔人死刑,他们在4月21日在喀什县冲突后被拘捕,事件导致21人死亡。法院确认穆萨哈森(Musa Hesen)、拉赫曼吾甫尔(Rehman Hupur)两人犯有「参加恐怖主义组织」和「故意杀人」罪行。穆萨被指成立了一个组织「进行非法宗教活动多年,以促进极端主义」。
该自治区是中国一个动荡省份,当地有维吾尔族、操突厥语人士和伊斯兰宗教,他们一直争取脱离自北京独立。中央政府安排众多汉人移居自治区,尽量成为主导族群。此外,当局严重限制宗教自由、穆斯林生活方式、教学语言和文化等。
自2009年以来,北京在当地派驻众多警察和军队,在多次骚乱后,已经有近200人丧生,数百人被判处监禁、被判死刑的有几十人。中国当局认为,发动暴力者是穆斯林极端分子。不过,流亡人士声称北京夸大伊斯兰恐怖主义的威胁,以证明镇压维吾尔族的合理性。
在最近一宗暴力事件,警方称,冲突因调查一名疑犯的家,怀疑他在家里收藏足以制造十枚炸弹的炸药。不过,地方居民表示,公安人员强行要求男子剃须及女士要掀起面纱,因而引起当地人不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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