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京最高法院:强制绝育违宪,赔偿受害者
15名法官做出了一项历史性裁决,接受了受害人——1948年至1996年间近2.5万名残疾人或慢性病患者——发起的法律斗争。他们将能够获得高达近1.9万欧元的赔偿,但真正的战斗是为了尊严而战。
东京(亚洲新闻) - 日本最高法院宣布有争议的优生法违宪,该法律在1950年代至1990年代导致超过16,500名残疾人被强制绝育。15名法官还下令政府赔偿给11名受害者造成的损失,这些受害者涉及已判例且正在上诉程序的5起案件。经过漫长的法律斗争后,今天做出了历史性的判决,标志着长达数十年为受害者伸张正义的斗争正式结束,受害者除了金钱之外还要求当局公开道歉。
经过多年的诉讼,2019年的一项法律最终给予幸存受害者赔偿,但一些人仍在继续争取更高的赔偿金额。在提交法院的四起案件中,中央政府对下级法院的赔偿裁决提出了上诉。然而,在第五起案件中,两名女性申请人针对其请求被驳回提出上诉,因为地方法官称,诉讼时效已过。
1948年至1996年间,日本根据优生法对近25,000名残疾人或慢性病患者进行了绝育,该法于同年被废除。据称,其中至少有16,000起手术是在未经同意的情况下进行的,其中包括未成年人、两名9岁儿童(一男一女)。这些数据揭示了过去这种做法的广泛使用,并包含在6月发布并提交给议会的1,400页报告中,该报告引起了争议和讨论。尽管当局声称其他8,500人同意接受手术,但律师表示,他们“其实”迫于当时的压力而接受手术。
最高法院还裁定,20年的诉讼时效不适用于强制绝育案件中的赔偿要求。律师们辩称,适用诉讼时效会阻止一些受害者,特别是那些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绝育以及与法律规定的最后期限相比太晚得知手术的受害者,无法上诉以伸张正义。
强制绝育在20世纪60年代和70年代战后婴儿潮时期最为普遍。许多被强制绝育的人患有身体和智力残疾、精神健康问题或患有麻风病等慢性疾病。对于这些手术,身体限制、麻醉甚至所谓的“欺骗”都是允许的。
根据其中一起诉讼后,于2019年通过的一项法律,幸存的受害者每人最多可获得320万日元(略低于18,500欧元)的赔偿。此后,已有约1,300人提出申请,迄今已有1,100人获得补偿。然而,对于一些受害者来说,这笔钱不能超过一定的门槛,并且低于法官设定的最高限额。
“当我发现自己永远无法成为一名母亲时……我的心都碎了,”铃木由美(Yumi Suzuki)在过去的一次采访中告诉《BBC》,她出生时患有脑瘫,年仅12岁时就被强制绝育。这位68岁的老人是案件已提交法庭的11名原告之一。她表示,“我不要钱。我想让人们知道我们遭遇了什么事。以确保这种事不再发生。我希望残疾人能够得到公平对待。我们不是东西。我们是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