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自焚、象乌坎村那样能救西藏吗?
作者
Wang Lixiong
只有谋求真正的各级自治,藏人才有希望赢得这场反华战争。自焚者的勇气不能掩盖一个事实,那就是,如果这样西藏注定要彻底消失
达兰萨拉(亚洲新闻)—据非政府组织的不完全统计,二O一一年警察在西藏打死了大约七十人。十六名喇嘛尼姑等在公共广场等地自焚,反对中国压制、要求自由、达赖回国。中共当局逮捕并判处二百三十名从事反华示威游行的藏人,由此政治犯总数升至八百三十人。
但局势似乎并没有平息的迹象。北京和藏人之间的铁腕较量似乎最终将以中国对西藏进行全面经济军事镇压告终。总之,还是有一条另类之路可以走的:汉族著名作家和教授王力雄指西藏应该以乌坎村为榜样。
曾在北京教西藏学的王力雄表示尊重自焚的人,但警告说“继续自焚,把勇气用火烧掉,我以为从现在开始,已经变成浪费”。在此全文发表其《除了自焚,还能做什么?》一文:
(一)
我绝对尊重自焚的藏人。虽然每个自焚者各自想象的目标不一定现实或能达到,但无论他们有无明确意识,他们综合产生的作用,在于鼓舞了一个民族的勇气。
勇气是一种宝贵资源,尤其对实体资源处下风的一方,勇气往往成为以弱胜强的关键。自焚需要最大的勇气。十六位境内藏人惊天地泣鬼神的勇气,随安多果洛的索巴仁波切的自焚达到顶点。从鼓舞民族勇气的角度,我认为至此已达成。
现在问题变成,应当用如此宝贵的勇气资源做什么?继续自焚,把勇气用火烧掉,我以为从现在开始,已经变成浪费,烈士所鼓舞的勇气,应该用于产生实效,才是先驱者的希望,也才是他们牺牲的价值所在。
(二)
从不以暴力攻击他人的角度,自焚者敢于如此献身,却只要自己牺牲,可以说达到了非暴力精神的顶点。但自焚仍然是一种暴力,且是高度暴力,只是施加的对象是自我。
施暴于自我,除了是出于绝望的抗议或对尊严孤注一掷的捍卫,若有对实效的企望,就如甘地所说:“通过我们所受的深重苦难,可以影响政府”;或马丁•路德•金所说:“我们将以自己忍受苦难的能力,来较量你们制造苦难的能力……耗尽你们的仇恨……唤醒你们的良知”。
这种企望的实现,前提是需要存在良知。专制政权的机器只有刚性结构、冷酷逻辑,以及官僚利益。当年几千孩子在天安门广场濒临死亡的绝食,有谁看到过它的良知?
以往非暴力抗争的局限就在此——结局不是取决抗争一方,而是政权。抗争方只能起压力作用,权力不让步就不会有进展,因此目前的西藏落入困境是必然。
(三)
走出困境,方向在哪里?我觉得是目前首要回答的。没有方向就只能盲目。哪怕是自焚的壮烈献身,也让人感觉更多是绝望。而各方面面对自焚,除了情绪动荡,也是就事论事的茫然。
说自焚者有勇气没有智慧,是不公平。智慧不是苟且偷生的技巧,是能够带领西藏走出困境的高瞻远瞩。那不是普通民众应该和能够承担的。而把已退出政治的达赖喇嘛当作一切智慧的来源,则是不负责。达赖喇嘛确定了非暴力原则和中间路线,如何实现应该是政治家们拿出智慧。
目前还看不到这种智慧。中国方面只有一手钞票一手屠刀;西藏方面——假如流亡政府是代表的话,也看不出除了发表声明,还知道该做什么。
请告诉勇敢的藏人,他们可以做什么。知道了应该和能够做什么,他们就会活下去,而不是用惨烈自焚仅换来媒体的短暂一瞥。
(四)
达赖喇嘛确定的目标是实现西藏真正自治。如果一开始就要民族区域自治,唯有靠中国政府开恩。而以前为此做的所有努力,都证明那是幻想。
既然达赖喇嘛要的是在中国宪法框架内的自治,而中国一直实行村民自治的法律,那么,追求西藏的真正自治,为什么不可以从每个藏人的村庄开始呢?
真正的自治,正是应该从最基层开始,自下而上,层层自治,最终达到民族区域自治。而只要有了基层自治的起点,就一定会通向民族区域自治的未来。
村庄自治,通过每个普通村民的参与就能实现,这便让民众成为主动者,无需再被动地等待领导人漫长无果的谈判,或是以枪下示威乃至烈火自焚去给高层博弈增添砝码。
(五)
在我看,突破西藏困境应该就是从村民自治开始。
对于村民自治,民族议题并非首当其冲,而是针对人权、开矿、环保、宗教活动等问题的具体维权,这有助于避开民族主义对立,与中国民间维权运动交织,成为中国维权运动的组成部分,从而得到中国民众的广泛支持。
广东乌坎是最新榜样。村民一起来,追随当局的党书记和村主任落荒而逃。每个家族推选代表,再由家族代表选出村庄理事会。这种自治组织不但把村庄事务管得井井有条,而且在政府打压和军警围困中,保证了村民理性与社区秩序,最终通过与当局的谈判,成为香港媒体赞誉的“首个由官方承认的维权民选村组织”。
西藏的村民和村庄能不能获得同样成功呢?乌坎村具有的条件,西藏村庄都不少。一个村成功,西藏就有了旗帜;十个村成功,暗夜就燃起黎明的曙光;一百个村成功,真正的民族区域自治就会从天边走向眼前……
说到这,我相信一定会出来耳熟能详的质疑——汉人可以做的藏人不可以,会扣上分裂罪名遭镇压……云云。这类质疑我们一直在听,已经听了太久太多。对此只需一句回答:连自焚都不怕,还怕什么呢?
一个民族的勇气,这时就成为制胜的法宝。
但局势似乎并没有平息的迹象。北京和藏人之间的铁腕较量似乎最终将以中国对西藏进行全面经济军事镇压告终。总之,还是有一条另类之路可以走的:汉族著名作家和教授王力雄指西藏应该以乌坎村为榜样。
曾在北京教西藏学的王力雄表示尊重自焚的人,但警告说“继续自焚,把勇气用火烧掉,我以为从现在开始,已经变成浪费”。在此全文发表其《除了自焚,还能做什么?》一文:
(一)
我绝对尊重自焚的藏人。虽然每个自焚者各自想象的目标不一定现实或能达到,但无论他们有无明确意识,他们综合产生的作用,在于鼓舞了一个民族的勇气。
勇气是一种宝贵资源,尤其对实体资源处下风的一方,勇气往往成为以弱胜强的关键。自焚需要最大的勇气。十六位境内藏人惊天地泣鬼神的勇气,随安多果洛的索巴仁波切的自焚达到顶点。从鼓舞民族勇气的角度,我认为至此已达成。
现在问题变成,应当用如此宝贵的勇气资源做什么?继续自焚,把勇气用火烧掉,我以为从现在开始,已经变成浪费,烈士所鼓舞的勇气,应该用于产生实效,才是先驱者的希望,也才是他们牺牲的价值所在。
(二)
从不以暴力攻击他人的角度,自焚者敢于如此献身,却只要自己牺牲,可以说达到了非暴力精神的顶点。但自焚仍然是一种暴力,且是高度暴力,只是施加的对象是自我。
施暴于自我,除了是出于绝望的抗议或对尊严孤注一掷的捍卫,若有对实效的企望,就如甘地所说:“通过我们所受的深重苦难,可以影响政府”;或马丁•路德•金所说:“我们将以自己忍受苦难的能力,来较量你们制造苦难的能力……耗尽你们的仇恨……唤醒你们的良知”。
这种企望的实现,前提是需要存在良知。专制政权的机器只有刚性结构、冷酷逻辑,以及官僚利益。当年几千孩子在天安门广场濒临死亡的绝食,有谁看到过它的良知?
以往非暴力抗争的局限就在此——结局不是取决抗争一方,而是政权。抗争方只能起压力作用,权力不让步就不会有进展,因此目前的西藏落入困境是必然。
(三)
走出困境,方向在哪里?我觉得是目前首要回答的。没有方向就只能盲目。哪怕是自焚的壮烈献身,也让人感觉更多是绝望。而各方面面对自焚,除了情绪动荡,也是就事论事的茫然。
说自焚者有勇气没有智慧,是不公平。智慧不是苟且偷生的技巧,是能够带领西藏走出困境的高瞻远瞩。那不是普通民众应该和能够承担的。而把已退出政治的达赖喇嘛当作一切智慧的来源,则是不负责。达赖喇嘛确定了非暴力原则和中间路线,如何实现应该是政治家们拿出智慧。
目前还看不到这种智慧。中国方面只有一手钞票一手屠刀;西藏方面——假如流亡政府是代表的话,也看不出除了发表声明,还知道该做什么。
请告诉勇敢的藏人,他们可以做什么。知道了应该和能够做什么,他们就会活下去,而不是用惨烈自焚仅换来媒体的短暂一瞥。
(四)
达赖喇嘛确定的目标是实现西藏真正自治。如果一开始就要民族区域自治,唯有靠中国政府开恩。而以前为此做的所有努力,都证明那是幻想。
既然达赖喇嘛要的是在中国宪法框架内的自治,而中国一直实行村民自治的法律,那么,追求西藏的真正自治,为什么不可以从每个藏人的村庄开始呢?
真正的自治,正是应该从最基层开始,自下而上,层层自治,最终达到民族区域自治。而只要有了基层自治的起点,就一定会通向民族区域自治的未来。
村庄自治,通过每个普通村民的参与就能实现,这便让民众成为主动者,无需再被动地等待领导人漫长无果的谈判,或是以枪下示威乃至烈火自焚去给高层博弈增添砝码。
(五)
在我看,突破西藏困境应该就是从村民自治开始。
对于村民自治,民族议题并非首当其冲,而是针对人权、开矿、环保、宗教活动等问题的具体维权,这有助于避开民族主义对立,与中国民间维权运动交织,成为中国维权运动的组成部分,从而得到中国民众的广泛支持。
广东乌坎是最新榜样。村民一起来,追随当局的党书记和村主任落荒而逃。每个家族推选代表,再由家族代表选出村庄理事会。这种自治组织不但把村庄事务管得井井有条,而且在政府打压和军警围困中,保证了村民理性与社区秩序,最终通过与当局的谈判,成为香港媒体赞誉的“首个由官方承认的维权民选村组织”。
西藏的村民和村庄能不能获得同样成功呢?乌坎村具有的条件,西藏村庄都不少。一个村成功,西藏就有了旗帜;十个村成功,暗夜就燃起黎明的曙光;一百个村成功,真正的民族区域自治就会从天边走向眼前……
说到这,我相信一定会出来耳熟能详的质疑——汉人可以做的藏人不可以,会扣上分裂罪名遭镇压……云云。这类质疑我们一直在听,已经听了太久太多。对此只需一句回答:连自焚都不怕,还怕什么呢?
一个民族的勇气,这时就成为制胜的法宝。
另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