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01/2004, 00.00
巴基斯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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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公正法律造成许多受害者(资料)

       渎神法是巴基斯坦刑法第295-B和-C,于一九八六年齐亚哈克将军当政期间正式开始实施。第295-B主要阐述了对冒犯可兰经的惩处,触犯者将被判处入狱;而第295-C规定,对亵渎穆斯林先知穆罕默得的人将处以死刑或者监禁。但是,这一法律历来遭到滥用和践踏,成为诬陷、谋杀和巧取豪夺基督信徒财产的主要工具。许多基督信徒都因此而受到了暴力迫害,甚至被致死。

       除萨默尔·马希赫外,还有许多巴基斯坦人,特别是基督信徒被这一不公正的法律迫害。从伊斯兰皈依基督信仰的塔赫尔·伊克巴尔,在狱中被毒死;教师、诗人和作家尼亚马特·阿赫梅,于一九九二年被杀;八十岁的班图·马希赫,一九九二年,被当着警察的面杀死;五十岁的穆克哈塔·马希赫在被警方关押期间,遭到了毒打,并被致死。一九九三年,年轻的基督信徒纳扎尔·马希赫在费萨拉巴德省的警察局遭到毒打致死。

       一九九四年,十二岁的萨拉马特·马希赫、三十七岁的曼苏尔·马希赫、四十二岁的拉赫马特·马希赫遭到枪弹的袭击。当时,被指控犯有渎神罪的他们,刚刚被宣布无罪,从拉合尔省最高法院走出来。曼苏尔当场身亡;而另外两人严重受伤。而宣判他们无罪的法官,接着被暗杀。萨拉马特被迫逃往国外。

       一九九五年七月,被指控犯有渎神罪的教师凯瑟林·萨赫恩被剥夺了薪金。因不断遭到伊斯兰极端势力的追杀,从那时起,她被迫藏匿起来。

       一九九八年,六十六岁的天主教徒费萨拉巴德教区主教,积极致力于捍卫人权的约翰·约瑟夫蒙席,为了抗议教区内一名无辜基督信徒青年被判处死刑,在法院外自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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