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27/2007, 00.00
香港 –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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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一民主游行将不受限制

“公众集会及游行上诉委员会”接受民间人权阵线控告警方为七一设限不合理的诉讼,并判定在纪念回归十周年之际举行的七一游行不受任何限制。同时,强调公开示威是“宪法基本权利”。国家主席胡锦涛将出席香港回归祖国十周年纪念,但可能不会参加游行

香港(亚洲新闻/通讯社)—香港“公众集会及游行上诉委员会”宣布撤消港警方为七一示威游行开列的三大条件中的两项。七月一日香港回归祖国十周年纪念之际,民主派将举行示威,要求普选。届时,国家主席胡锦涛将亲临主持香港回归祖国十周年纪念。

    昨天,“公众集会及游行上诉委员会”就民间人权阵线起诉警方限制游行行车线提出的上诉作出判决,裁定警方开列的三大条件有两项被推翻。并重申了港人示威表达个人观点的权利;撤消了港岛总区行动高级警司张德强宣布的限制规定。此外,警方还指定一条游行行车线;规定在下午十五时至傍晚十八时进行示威。从而避免同当晚二十点举行的庆回归大型烟花汇演活动发生冲突。一旦不遵守上述规定,组织者将受到法律制裁。

    为此,七一游行组织者民间人权阵线以及立委李卓人担心,示威限制在一条街道上会影响示威的规模和秩序。

    根据“公众集会及游行上诉委员会”的判决,警方须开放轩尼诗道所有西行线,供数以万计的游行人士使用。同时,民阵则提早半小时起步,即由下午十四时三时分游行至傍晚十八时三十分。因为,如果参加人数较多很难在三小时内结束。此外,还要求警方在示威队伍未能遵守时间表的情况下“作出弹性处理”。

    曾任大法官的“公众集会及游行上诉委员会”主席施伟文表示,“公开示威游行表达观点是公民的宪法基本权利”;“比参加烟火汇演相对重要”。

       自二OO四年“公众集会及游行上诉委员会”成立以来,这是第二次正式撤消警方的决定。

       OO三年首次爆发的七一游行,具有重大的政治意义。四年前,五十多万人走上街头抗议二十三条;批评首届北京钦点特首董建华施政失败。今年,负责组织游行的民主派呼吁市民参加游行要求普选。根据香港施行的宪法,应在二OO七年后施行普选。但是,北京推迟了这一改革,且没有确定具体的实行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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