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梵蒂冈解密」案审结:加俾厄尔被判年半监禁;他單独犯案
他被裁定触犯严重盗窃罪。辩护律师形容裁决平衡。加俾厄尔:"我深信,我的行为完全出于爱,一种肺腑的爱,为了基督的教会和它可见的领袖。这就是我的感觉,我再说一遍,我不是窃贼。"
梵蒂冈城(亚洲新闻)梵蒂冈法院判处保禄‧加俾厄尔(Paolo Gabriel)一年零六个月的监禁,并需支付堂费。这是对教宗本笃十六世的前管家的判刑,他被裁定触犯了严重盗窃罪,但获接纳为情有可原。
担任检察官的司法长尼各老·皮卡迪(Nicola Picardi)说,加俾厄尔在没有帮凶之下犯案,而他要求监禁年期不超过三年。由于梵蒂冈缺乏这类案件的先例,司法长参考意大利的刑法。刑期考虑到严重盗窃(可判监4年)和情有可原因素(获减刑一年)。对于他的就业也颁下半禁制令,不得在涉及司法、行政和法律任务的部门工作,但不排除日后他仍然继续在梵蒂冈工作。他在犯案之前的多年服务,成为量刑考虑;另外,也要考虑犯案动机,但是他认为自己此举,是为了教会和教宗的益处,而他承认教宗的名声因受蒙受损失。
辩护律师克里斯蒂娜(Christina Arrua)要求,控罪不列入盗窃而是挪用公款,及释放被告。辩方认为法庭程序有漏洞;梵蒂冈警察在搜索加俾厄尔的家时,没有带上手套。他说:他们触摸过寓所发现的文件,使其无法进行指纹鉴定。
在宣读判辞后,律师表示量刑比较平衡,加俾厄尔暂时回家。法院必须决定何时加俾厄尔将被监禁。现在,这位前管家又回到了他在梵蒂冈的家,不过,他已经被软禁数月。
判决前,加俾厄尔回复法官的提问:「你认为自己有罪还是无辜?」加俾厄尔重申,他不认为自己是一名窃贼。他说:「我深信,我的行为完全出于爱,一种肺腑的爱,为了基督的教会和它可见的领袖。这就是我的感觉,我再说一遍,我不是窃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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