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酷刑现象在中国仍然普遍”
北京(亚洲新闻/通讯社)—中国“仍然”“普遍”存在使用酷刑现象;许多审判是不“公正的”。日前,联合国酷刑问题特别报告员诺瓦克,在结束了为期十二天的中国大陆实地考察后,作出了上述总结。
尽管此类方式的使用有所减少,但是,诺瓦克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利用酷刑现象在中国仍然普遍”。“还有许多工作要做,还需要进行进一步的体制改革”;“审判程序应该同公正的国际标准接轨”。中国政府承认的酷刑手段中,包括电击、烟头烫、按在水里或者粪汤中,或者被置身于极其寒冷和酷热的环境中。
为了进一步了解情况,诺瓦克先后走访了西藏和新疆。上述地区,警方使用暴力压制被指控犯有分离主义罪的罪犯是众所周知的。这是十几年来,中国政府首次允许联合国有关人员展开类似的调查工作。诺瓦克表示,他的工作小组的活动全部遭到监视,特别是在同受害人或者其家属进行交谈期间。政府官员和公安人员还为他的工作设置障碍。诺瓦克在一份报告中写道,许多他想访问的人,受到了“公安人员的恐吓、遭到警察监视、警告他们不得同联合国调查员见面;或者妨碍他们同联合国调查员见面”。诺瓦克表示,“我感受到了我听取的犯人中存在的恐惧和自我封杀”。他未能获准携带照相机或者录音设备进入监狱;他的多次调查访问,事先几个小时就已经通知给目的地了。
中国是世界上被关押人数最多的国家。每年,世界上90%的死刑都发生在中国。各界经常指控北京采用刑讯逼供的手段。二OO五年初,中国人大通过法律条文,将惩处对犯人刑讯逼供的警察。
今年四月,因所谓杀妻罪被判处死刑的犯人佘详林被证实无罪。被他“杀死”的妻子,回到了家里。佘详林表示,他是在严刑拷打下才被迫认罪的。
六月,一名女性在她的“杀手”腾兴善被执法后,回到了家里。而生前,腾兴善始终坚称自己是无辜的。但是,判决书上却写着“腾兴善本人主动认罪”。
中国于一九九八年签署了《国际民事与政治权利公约》。但是,迄今尚未实施。《国际民事与政治权利公约》,被视为捍卫权利的重要文件。(P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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