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24/2010, 00.00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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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吾尔族记者因批评军警被判十五年监禁

新疆乌鲁木齐法院判处海来特‧尼亚孜(Hailaite Niyazi)危害国家安全,因为他接受采访时指责公安人员在2009年7月种族冲突需要负责。审讯只有一天,没有辩护律师出庭。国际人权组织负责人指出:「这是在中国法院极为不公平的判决,违反了中国宪法保障的权利。」

北京(亚洲新闻 /通讯社)据设于香港的《维权网》报导,新疆乌鲁木齐法院昨天判处维吾尔族记者海来特尼亚孜Hailaite Niyazi)十五年监禁,罪名是「危害国家安全」。

尼亚孜自从2009101日一直被囚,他在香港接受一家周刊访问,提及20097月军警在汉人和维吾尔人冲突中应负责任。审讯持续一天,并无辩护律师在场。

《维权网》负责人说:他的访问危害国家安全,判处15年徒刑,确是不可理解的。” “这是在中国法院的严厉和不公正判决,违反了中国宪法保障的权利。

伊斯兰教徒占多数的新疆自治区,是中国一个棘手的地区。在20097月在省会乌鲁木齐的暴力冲突,令200多死亡和1700人受伤。

在在75日事件一周年,中国当局已有效地监控省会乌鲁木齐。在公共汽车、车站、道路、学校及超级市场装置了众多摄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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