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原市委书记陈良宇被判决
尽管陈维力获得三年缓刑的轻判。分析家认为,其中可能被用于了党内斗争,致使上海帮遭到了打击,官方竭力尽快结束案件的审理。
北京 (亚洲新闻/通讯社) – 昨日,上海原市委书记陈良宇之子陈维力因私自挪用上海社保巨额款项,被天津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由于认罪态度较好,并有切实"良好表现",得以缓刑。
宣判结果一公布,即遭到中国网民的谴责,人们普遍认为此宣判等同于对其放任自由。
涉嫌参与贪污案件的一家华闻控股有限公司支付陈维力100万元年薪的高额贿赂。在其父要求下,还担任了上海一家足球俱乐部的副经理,获取352,000万元薪酬。
分析家们指出,官方迫切希望在判处重要官员之后,能够尽快结束案件的审理。
媒体报道声称,陈维力不会对法院的宣判作出上诉。
陈维力的父亲陈良宇(如图)原为中共上海市委书记,并在2006年9月前一直担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后因涉嫌贪污社保基金,协助金融公司非法获取私利,而被撤职。
涉嫌此案的20多名高级官员和商界要员已被判刑,其中一人被判死缓,其余几人被判监禁。
今年4月,陈良宇因犯有贪污和滥用职权罪,被判18年监禁.
在庭审过程中,他承认挪用了基金,但是不接受犯有贪污罪的判决。
报道指出,陈良宇之所以能够配合庭审,主要原因是他希望自己的儿子能够逃脱审判。
此次案件是1995年来原北京市长陈希同因贪污被判16年监禁以来。最大的贪污受贿案件。
对陈良宇的判决标志着,中国新一代领导阶层在胡锦涛领导下的政治帮派战胜了以江泽民为首的政治帮派,而江泽民正是陈良宇的"保护伞"。
另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