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6/2010, 00.00
中国 - 西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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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名藏族活跃分子被分别判处死刑及监禁;北京要求媒体失声

死刑缓期执行、两人分别获刑24年和16年。关门审判于十一月进行,直到日前才传出消息。藏独组织称:中国“秘密”审判,藏独因害怕遭到报复而不敢传递消息

达兰萨拉(亚洲新闻)—中国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法院以“煽动分离”和“扰乱社会秩序”罪名,判处三名藏独活跃分子一人死刑缓期执行、两人分别获刑24年和16年。去年十一月,法庭作出了上述判决,但直到近日才传出消息。藏独势力表示,当局“秘密”审判防止消息外泄;而藏人又对向境外传消息非常谨慎小心,担心中国当局报复。

       十一月十七日,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法院判处二十八岁藏独人员死刑缓期执行;判处另外两人24年和16年徒刑不等。藏独组织公布了这一消息,三人的罪名是“煽动分离”、“扰乱社会秩序”。

       二OO九年三月十八日,《甘孜日报》报道了上述人于同月十一日被捕的消息。文中指出,他们散布藏独传单、纵火烧毁当地政府办公大楼造成严重损失。

五个月来,他们的家人没有得到任何消息。事实上,三人一直被关在成都监狱里。十一月十七日出庭接受闭门审判,人权没有得到尊重。十二月十日,地方官员通知其家属被判刑。

藏独组织领导人向亚洲新闻通讯社表示,“直到上周才证实了判刑的消息”。并指出,现在“藏人在向外传递消息时十分谨慎小心,因为害怕遭到打击报复”。许多人因对外泄露国家机密而被捕,“这说明了为什么直到今天消息才传出来”。但令人担心的是藏独受刑和状况。

另据藏独组织的统计资料,他们并没有遭到任何明确指控。近一段时间以来,至少334名服刑人员被判从几个月到死刑不等的刑期。其中绝大部分案例中,被告没有辩护的权利、审判秘密进行。(N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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