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尼拉批准海员“大宪章”,但对某些权利仍存疑
作者
Stefano Vecchia
法律规定,如果发生死亡或疾病,保证金只有在法律程序结束时才会被承认。在保护海上工人安全的欧洲海事安全局 (European Maritime Safety Agency) 多年施压后,该立法于本月初获得批准,但该条款与立法其他几点相悖。
马尼拉(亚洲新闻)- 一项旨在保护菲律宾海员(有近40万名劳工受雇于世界各地的船舶)权利的新法律获得批准,但却已被证明是有争议的。在欧洲海事安全局多年施压并向总统小费迪南德·马科斯发出最后通牒后,众议院于3月6日批准了所谓的“大宪章”,其宗旨是确保海员更多的社会和法律保护,对于菲律宾来说,海员扮演了一个重要的经济和社会角色。
立法规定了保证金,如果发生严重疾病或死亡,这笔钱不会直接发放给受害者或家属,而是要等待调查和任何法律程序结束,直到上诉和(如有必要)最高法院的最终决定。最高法院的最终决定通常需要10到12年的时间。
一些人怀疑这是违宪的,因为其他菲律宾工人不受此程序的约束,且可以立即获得赔偿。相反,有些人强调很难核实残疾或死亡案件,尤其是在国外或正在航行中的船舶,大量案件往往被雇主或律师夸大。
大宪章保证海员在就业前、就业期间和就业后得到“全面保护”,特别是在海上事故、流行病或大流行以及其他与自然或人为危机,但上述情况却与大宪章规定相悖。该立法还承认菲律宾海员“无名英雄”之名,并在列出海员的职责和责任的同时,要求船主和管理船的公司确保提供符合安全要求的无风险工作场所标准。特别是,该立法规定工人可以享有公平的就业条件、适当的船上工作和生活条件、医疗援助、专业更新的机会、获得有关家庭的通信和信息、免费法律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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