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警方对八名流亡活动人士发出逮捕令并悬赏
所有八人均因涉嫌违反北京 2020 年实施的《港区国安法》而受到通缉。其中两人是前立法会议员。他们悬赏金额约为 13 万美元。作为国际刑警组织成员,中国呼吁引渡他们。他们被指控要求香港独立并进行“非法活动”。
香港(亚洲新闻) - 香港警方对八名活动人士发出逮捕令,理由是他们违反了北京在香港实施的严厉《港区国安法》。
所有八人都流亡国外。其中两人是香港立法会(立法会)前议员许智峰(Ted Hui)和郭荣铿(Dennis Kwok),他们被指控犯有多项罪行,包括颠覆国家政权和宣扬香港独立。
香港国安警察为每名活动人士悬赏百万港元(13万美元),这是针对根据国安法通缉的人的首次悬赏,该法惩罚分裂国家、颠覆、恐怖主义和与外国势力勾结的行为。
一周前,国有报纸《大公报》发表了一篇社论,援引这项臭名远播的法律第 38 条,称该法律也适用于居住在香港以外的人。
特别是,该法赋予中国作为国际刑警组织成员的权利,要求其他国家合作抓捕逃犯。
逮捕令是在该法生效三周年、领土回归中国26年后两天发出的。
除上述前立法会议员外,逮捕令还包括活动人士罗冠聪(Nathan Law)、郭凤仪(Anna Kwok)、袁弓夷(Elmer Yuen)、蒙兆达(Mung Siu-tat)、刘祖迪(Finn Lau ),以及律师任建峰(Kevin Yam)。
目前,八名流亡者(香港自由报图片)分布在加拿大、澳洲、美国和英国。
对于香港警务处国家安全处总警司李桂华(Steve Li)来说,悬赏不是为了炫耀,而是一种执法行为。
目标是逮捕嫌疑人,因为尽管他们已逃离香港,但他们继续进行危害自治区的非法活动,例如倡导香港自决和独立。
警方称,这八人还呼吁对“地方官员”进行惩戒性制裁,并代表“外国策划破坏香港金融地位”,“严重违反”法律。
疑犯应该主动向当局自首,以便法院“考虑对他们从轻处罚”。
警方报告称,自该法生效以来,已有260名年龄在15岁至90岁之间的人因危害国家安全罪被捕,其中三分之二已受到指控。五家公司也被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