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建刚律师写道“如果我失去自由”
中国维权律师陈建刚的痛心以及对生命的眷恋。他为被中共当局关押的人权律师们辩护。就囚犯们遭到酷刑和刑讯逼供,他发表声明
北京(亚洲新闻)—陈建刚是中国维权律师谢阳的律师之一,后者被中国政府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名判刑。近几个星期里,不断有证人证词表明他们在中国监狱中遭到的身心摧残。除酷刑外,律师们还被迫“供认”他们的罪行、揭露其他参与颠覆计划的人名。这些供词常常被录象、在网络和电视上公布。亚洲新闻通讯社已经发表过王全璋和李春富的遭遇。《环球时报》否认对“颠覆分子”酷刑和暴力获取供词。与此同时,非政府组织以及维权律师家人呼吁重要国际人权组织干预的声音日益高涨。因为担心遭遇同样的厄运,两天前,陈建刚律师在China Change上发表了一份声明,全文如下:
1、本人对于生命有无限眷恋,我要看到民主自由法治人权等普世价值在中国得到确立,看到中国建立宪政制度,否则死不瞑目;本人对于家人有无限眷恋,我要看到我的孩子获得自由,健康成长。基于此,本人不会自杀,如果本人出现意外,请相信,绝对是他杀。
2、 本人没有犯罪,本人在意志自由的时候不会配合对我的非法审讯,不会指控、配合指控、构陷其他人。任何书面的、口头的、影视的本人认罪、自污或者构陷指控他人的言辞、视频,绝对是我在精神不自由、被控制、被酷刑、被威胁的状态下被逼说出来的,也都不是真实的。
3、本人血肉之躯,不敢保证面对酷刑绝不屈服。由于办理刑案,本人深刻了解中国酷刑之严酷和残忍,如果遭遇酷刑,我软弱屈服,所说的一切言辞都是虚假的,都不能作为对任何人指控、定罪或污名的证据。
4、如果我失去自由,我上了电视提到了哪位朋友的名字,请原谅我,因为那已经不是我的言语,不是我的意志,我只是个道具。请原谅我。
5、孩子们,爸爸爱你们。
陈建刚
03-03-2017
*陈律师有两个儿子,分别为六岁和两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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