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于长春的公司销售不合标准的抗狂犬病疫苗
中国的医疗体系的另一宗丑闻。 长春长生生物科技公司生产的抗狂犬病疫苗不合格。 当局从市场上收回产品。「这一次事件非常严重,因为它再次打击了公众对国产疫苗的信心。」一位专家说。
长春(亚洲新闻/通讯社) - 中国的药物监管机构禁止该国第二大制造商生产狂犬病疫苗。
监管机构在吉林省长春市的长春长生生物技术实验室进行了快速检查,发现了伪造数据和有问题的疫苗。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出手,撤销了生产所需的医疗产品《良好生产规范》文件。
检查人员发现问题,药厂严重违反了涉及Vero细胞狂犬病疫苗的药物生产协议。
上海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疫苗接种专家陶黎纳说:「这一次事件非常严重,因为它再次打击了公众对国产疫苗的信心。」
「监管机构应通过撤销其生产许可证,并对其征收非常高额罚款来惩罚该公司。」
长生生命科学公司表示已自愿收回并密封所有狂犬病疫苗。
它指出,它占狂犬病疫苗市场的23%左右,去年生产了大约354万套。
根据长春的说法,该疫苗去年已在印度、柬埔寨和尼日利亚注册使用。 但尚不清楚是否有出口。
这不是中国第一宗涉及疫苗的丑闻。 2017年11月,针对白喉、咳嗽和破伤风的650,000种不合格疫苗被检收。
该批次中,约有252,600种疫苗已销往山东省的疾病控制和预防中心。
即使在这宗个案,这种药物也是由长春长生生物科技公司生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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