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内不理高台教和天主教会批评新宗教条例草案为侵犯人权
胡志明市 (亚洲新闻) - 越南政府计划引入新法例规管的宗教和信仰, 在2015年底或最迟于 2016年初实施。到目前为止,它的提案似乎并没有考虑到宗教领袖们的批评, 草案显示违反《联合国人权宣言》;相比对2013年的越南宪法倒退; 以及2004年通过的宗教条例更差。
对于此情况,高台教和天主教公开批评草案为「封锁」宗教,但国会对他们的意见充耳不闻。
越南国会事实上预定在下届会议投票通过新法律。许多国会议员都称赞条例草案, 它按 2013年宪法撰写制订。
在辩论中,国会成员有集中于用什么方法来控制宗教活动,越南海内外都有声音反对利用宗教来破坏国家统一。
然而,这正是宗教领袖批评最严厉的。该草案对宗教有敌对态度。不能定义宗教又不承认国民有宗教自由的权利,是《世界人权宣言》和甚至越南宪法所保证的。
草案亦限制宗教场所和宗教人员的活动, 这使几乎任何活动都不能进行。
赎主会成乐玉神父(Thanh Le Ngoc)和五个宗教的代表指出,该草案是倒退, 与2004年规定来比较。对他们来说,新法律规定设置繁琐严格机制,以及限制各宗教活动的推行。
37名高台教信徒向宗教事务委员会和越南祖国阵线递交请愿信,要求取消这项新草案。
他们说, 新草案违反越南法律的自由和民主目的。新法律迫使信徒注册信仰和崇拜场所,但要官方批准。这就是相反世界社会文明与进步。
相反,国会常设委员会称赞该法使宗教自由权利, 并符合越南1982年签署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的事实。
对于该法律草案的民主精神,内政部在今年4月发至宗教领袖,征求他们的意见,但只有13天时间便要回复。
另一方面昆嵩教区主教写了一封信向国会议长表示不满, 批评草案为违反宗教自由,违背《世界人权宣言 》及越南国宪。
同时, 越南主教团常务委员会也在4月5日发表声明, 指出草案违反《世界人权宣言 》第18条, 以及越南宪法。
主教们在声明表达不满草案是倒退的行动。「我们不同意条例草案对信仰和宗教的限制。请考虑起草不同的条
不过, 越南政府没有接纳他们的要求, 国会在8月14日讨论草案并将会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