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主教因主持弥撒被罚款,有违中梵协议
浙江信徒因将私人小堂提供给邵祝敏主持弥撒使用被罚款。该名主教获得了圣座承认,却尚未得到党的承认并因此被视为受“境外机构”委任教职。这是党为清除牧师和非官方团体所做的努力,有违中梵协议内容。
罗马(亚洲新闻)- 中国越来越多的非官方主教在事工中遇到障碍。软禁和非软禁、孤立、生活困难和罚款使牧师与神父,或信徒的见面变的越来越不可能。这一情况或破坏《中梵协议》,这份协议仅涉及新主教的任命,暂时未提及得到圣座承认,但未获得党承认的非官方主教。相反,自临时协议签署并续签以来,针对地下主教及其工作的行动越来越野蛮暴力,似乎是要清除他们,这违背了协议中规定的暂不处理原则。
最新事件发生在浙江省苍南县望里镇。该地区位于温州教区内,其主教邵祝敏(Pietro Shao Zhumin)得到了教宗承认,而不是党。浙江基督徒占比超过10%,有些家庭在自己的私产上建了一座小教堂。3月16日,现年56岁的黄瑞勋先生将教堂提供给邵祝敏主教等20余名信徒。为此,他被处罚款20万人民币(约合25510欧元)。立案调查原因:黄瑞勋先生将小教堂提供给邵主教开展“违法宗教活动使用,并为他们提供中餐、休息室等”。
县民族宗教事务局的立案提醒我们,“为违法宗教活动提供条件”违反了《宗教事务条例》。事实上,新条例是在2018年2月签署协议前几个月开始生效,其中规定“合规”宗教活动只能在政府注册过的地方进行。但是黄先生提供的小教堂属私宅性质,并拥有一切常规许可被用作私人教堂。从这个角度来看,许多中国信徒自问:一起在家祈祷(正如在大流行期间那样)是否也属于应处罚款的“违法宗教活动”。
因此,该案件还暴露了另一项违法行为:“鉴于非法活动组织者系受境外机构委任教职,违背宗教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这就是问题所在:邵祝敏主教受教宗(“境外机构”)任命,不符合中国教会“独立自主自办原则”,中共认为这些是开展工作的必要前提。新的“宗教人员管理措施”将于5月1日生效。这就要求每位主教或神父(或其他宗教信仰的人物)都必须遵守“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规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值观,坚持我国宗教独立自主自办原则,坚持我国宗教
中国化方向,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宗教和睦与社会稳定”(第三条)。
邵主教是我们认识的最可爱、最温柔的人之一。他不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不是“恐怖主义”,而是作为基督徒的选择,因为他认为他的职权始终取决于教宗领导的天主教职权。在祝主教这件事上,令人感到好奇的是,他与教宗的关系被视为与“外国机构”的关系。相反,在当局希望重新任命主教的情况下,他们欢迎教宗的“最后一句话”(正如方济各本人所说),甚至这也(可能)是在《协议》中有所拟定的。无论如何,在自己家中招待客人,“提供午餐,方便休息”,却还要遭到罚款。这似乎违反了中国宪法,因为当中宣扬了每个公民享有宗教自由的权利。
如上所述,对非官方主教的持续施压,似乎违背了协议的初衷,该协定希望保持现状,直到圣座和中国政府再次面对这一问题时,再做定夺。此外,有些主教遭到软禁,如:贾治国主教;又如:郭希锦主教,他曾被切断过水、电和煤气;还有现在无法待在信徒家中的邵主教。
中梵临时协议更面临着一个严峻的挑战。在过去,官方和非官方的主教聚在一起,向地下教会的信徒提供了教堂使用。但有了新规定之后,尤其是新措施实施后,这种招待方法变得危险和“非法”:它在官方和地下教会团体之间造成了更大的分歧,使教宗方济各所希望的和解,变得遥遥无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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