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丑闻曝光后,泰国伊斯兰委员会禁止童婚
泰国未成年人的婚姻需要伊斯兰法院的授权泰国、父母批准或小组委员会的意见。 穆斯林人口占泰国人口的4%,而南部省份则为24%,贫困女孩经常在第一次月经之后就结婚被送走。 人权份子指责伊玛目想利用这种做法赚钱。
曼谷(亚洲新闻/通讯社) - 泰国伊斯兰中央委员会首次在全国各地颁发禁止童婚令。 根据新规定,除特殊情况外,未满17岁的儿童不能结婚。这一决定,是在今年一名11岁的泰国女孩和一名41岁的马来西亚男子结婚引发的公愤之后提出。
泰国约有94.6%的人口是佛教徒。 穆斯林仅占4%。 有关婚姻发生在南部,这是200多万马来穆斯林的家园(约占当地人口的24%)。
据报导,新郎的另一位妻子向马来西亚警方投诉后,这个故事在社交媒体上传播开来。 这宗婚姻不获民法承认,但是陶公府(Narathiwat)省的伊斯兰委员会庆祝事件。昨天,在穆斯林的星期五祈祷期间,伊斯兰宗教当局向全国所有清真寺的信徒宣布了新的规则。
泰国中央伊斯兰委员会主席阿齐兹(Aziz Phitakkumpon)宣布,在11月底批准了这些变化。新规定意味着,当地清真寺不能授权涉及17岁以下任何人的婚姻,除非伊斯兰法院允许,或父母在省伊斯兰委员会办公室或当地警察局签署批准婚姻的文件。
还将成立一个特别小组委员会,审议涉及17岁以下儿童的婚姻,如果婚姻对配偶双方都有利,则可以开绿灯。
三名委员会成员中的一名,必须是具有伊斯兰法律知识的女性,她必须负责对该女孩进行询问和面试。
在泰国主要是穆斯林南部省份,童婚现象十分普遍。 在这里,来自贫困家庭的女孩在第一次月经后就在当地清真寺结婚。在北大年府、,亚拉府,那拉提瓦府和沙敦府,伊斯兰法律在家庭事务和继承方面被用来代替民事法律。
与国家法律不同,伊斯兰法律没有规定最低结婚年龄。
人权份子说,这个漏洞让来自穆斯林占多数的马来西亚的男人出手,他们能够把来自泰国的年轻女孩当作他们的妻子,当地伊玛目从漏洞中获益。对于作为穆斯林的国家人权专员安格克哈纳·尼拉珀济特(Angkhana Neelapaijit)来说,泰国中央伊斯兰委员会的举动还不够。 如果没有违法者的处罚,监管更像是「要求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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