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03/2018, 15.09
台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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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儿子被判令赔偿养育他长大的母亲

原告当初与自己的两个成年儿子签署了协议,规定其子女向她支付60%的收入。当两个儿子恋爱之后却拒绝履行协议。大儿子支付了14万欧元与母亲达成和解,小儿子则上庭被判决支付更高额赔偿。近年来在台湾,虐待和遗弃老人的案件日益增多。

台北(亚洲新闻/通讯社)—  最高法院判令一名牙医向其母亲支付大约二千二百三十三万元新台币(约合62.7万欧元),以报偿其母为养育和教育他的费用。法院今天的判令确认了之前的判决,根据先前的判决,这位四十一岁的朱姓人士必须履行二十年前与其母亲签订的合同,该合同中他承诺补偿母亲。

原告罗女士于1990年与丈夫离婚,并独自抚养两名子女。她担心年老后没有人照顾她,便在两个儿子均年满20岁时和他们签了协议。协议中规定了子女向其支付60%的收入。

据当地人士透露,罗女性指责两个儿子在恋爱之后就忽略了照顾她,并说他们的女朋友甚至通过律师发来信件,要求她不要再“打扰”自己的儿子们。这位罗女士自八年前提起这起诉讼,当时儿子们拒绝履行当初签的协议。大儿子最终向她支付了500万新台币(约合14万欧元)达成和解。

小儿子则认为当初母子签订的协议违反了“公序良俗”,因为养一个孩子不应该以金钱来衡量,并决定在法庭上抗辩他的母亲。当初审法院裁定支持她的儿子之后,罗女士上诉至最高法院。而最高法院则宣布协议有效,因为当初签订协议时朱先生已经是一个成年人,而且他作为牙医,有经济能力报偿他的母亲。

近年来在台湾,虐待和遗弃老人的案件日益增多,致使社会各界呼吁出台法律,规定不照顾年迈父母的成年人应该坐监。然而,该法律尚待立法者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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