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希望对香港实施反制裁法,引起外国公司担忧
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将于下周讨论该措施。香港不愿像港区国安法那样强加于它。当地银行可能会夹在西方制裁和中国反制裁之间。新加坡和东京可能会受益。对于亲北京的团体来说,该措施是一种威慑。
香港(亚洲新闻)— 中国准备对香港实施《反外国制裁法》法,引起本地和外国公司的担忧。
该法于 6 月 10 日获得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是对美国及其盟国对中国采取的惩罚性措施的回应。
它允许中国公司和机构诉诸中国法院以免受外国制裁。
有了这项法律,中国政府还可以对在中国的公司和外国投资者采取行动,这些公司和外国投资者与西方政府实施的禁令保持一致。
北京的措施可能包括拒绝签证、驱逐出境和没收资产。
在美国、欧洲、加拿大和英国对参与镇压新疆维吾尔人和其他穆斯林少数民族的中国官员、实体和国家机构实施经济和金融限制后,该法律将迅速通过。
北京还瞄准西方对其香港政策的制裁。
据中国官方媒体报道,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将于下周开会,决定如何将反制裁法扩展到香港(和澳门)。
香港行政长官林郑月娥(Carrie Lam)确认通过新法例。不过,她表示,支持将《反外国制裁法》纳入《基本法》附件三,并认为透过本地立法在港实施会较为稳妥。
中国中央政府在有需要时可以依照法律,有系统地、强力地反制外国对香港的制裁,对香港有一定保护作用,也减少外国通过制裁香港来打击中国的诱因。
中央当局实际上可以决定直接实施,就像他们在 2020 年 6 月所做的那样,通过旨在镇压该市民主运动的港区国安法。
据香港公共广播电台《香港电台》报道,有立法会议员相信金融机构、外资公司,均担心若果在港实施《反外国制裁法》时存在不确定性;认为透过本地立法程序有助澄清误解。
最大的问题是当地银行,它们可能成为西方制裁和中国反制裁的受害者,削弱它们作为西方和中国之间金融中介的作用。
亲北京的香港官员辩称,新法不会让外国投资者撤离香港(例如前往新加坡或东京)。相反,它将起到威慑作用,迫使外国政府在制裁中国官员和实体之前三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