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12/2015, 00.00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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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院首次受理环境问题诉讼案

福建省法院首次受理控告一家采石企业四名高管的案例。按照中国新实施的环保法,现在允许非政府组织就环保问题上诉。活跃人士"感到满意",但问题仍然存在:首先是怎样确定此类投诉可以受理、那些不予受理

北京(亚洲新闻/通讯社)-中国福建省法院首次受理了一起环保组织控告一家采石企业四名高管的案例。环保组织活跃人士是依照中国新颁布实施的环保法提出诉讼的,并获得公开审理的机会。所涉及的企业,被控为了采石而破坏森林资源。

            这一法律诉讼堪称是新环保法的试金石。政府在颁布环保法时作了大量的宣传,对犯有严重破坏环境罪的人可处以死刑。但同时也规定,"只有'中华环保联合会'可以对此提出有效的指控"。二O一五年一月一日实施的新环保法,允许非政府组织就环境问题提出法律诉讼。

            这次向福建法院起诉的就是非政府组织"自然之友"和"福建绿色家园"。部分分析家认为, 这一开放政策是因为二O一三年六月,即新环保法发表时至今没有出现新的环境问题调查。由于担心因环境问题造成的群体抗议不断增加,政府被迫做出了让步。控方律师刘祥表示,"根据目前的政治气候,我相信我们可以让被告被判刑"。

            四名企业高管被控为了开采石料,雇佣黑工将福建葫芦山两公顷森林资源夷为平地。事件发生在二OO八年,他们既没有合法手续也没有意识到给环境造成的巨大灾难。控方要求按照新的环保法规定,一旦被告被判罪名成立就要"让他们将破坏的森林资源恢复原样"。

            去年,三名被告因非法占据农耕地被判处十四个月到十八个月不等的徒刑;第四人下落不明。

            "中华环保联合会"也表示对展开调查感到"欣慰"。其环境法律服务中心副主任马勇表示,二OO四年,十起环保诉讼被驳回。现在"我们有了一个好的开端。我们能够使用(这部法律)作为行使监督权的工具"。

            尽管各界表示乐观,但不乏批评之声。非政府组织"公共及环保事务学会"主任马俊指出,"最根本的问题是法院究竟以什么为标准来决定受理或者驳回案例。如果我们选择司法方式解决中国的环境污染问题,那么我们的道路是漫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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