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名天安门广场撞车恐怖分子被判死刑
新疆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三名驾驶越野车于去年十月二十八日撞击天安门金水桥护栏的恐怖分子做出一审死刑判决。其他四名被告分别被判处二十年不等有期徒刑
乌鲁木齐(亚洲新闻/通讯社)-今天清晨,中国新疆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三名驾驶越野车撞击天安门金水桥护栏的恐怖分子做出了一审死刑判决。二O一三年十月二十八日,三人驾车撞向金水桥护栏。本案共有八名被告,其中一人被判无期徒刑、其他四人分别被判直至二十年的有期徒刑。
六月十三日,新疆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开庭审理,经过不到三天的法庭辩论后结案。中央电视台在报道这条新闻时播报了被告的姓名,两人似乎是维吾尔人,也是长期陷入暴力之中的新疆境内最大的种族团体。
这次恐怖袭击共造成两人丧生、四十多人受伤。三名主要恐怖分子(夫妇俩及女子的母亲)驾驶装满炸药汽车撞向金水桥护栏后当场丧生。政府立即将矛头直指"伊斯兰极端势力"。被炸死的还有一名中国男子和一名菲律宾游客。
去年十月二十八日的袭击天安门广场事件是中国当今历史上第一次袭击北京的行动。多名分析家认为,中央政府与新疆维吾尔族地区高度紧张的关系导致了暴力进一步升级。这里生活着的维吾尔人是土库曼族回教徒,一直试图从北京独立。而中央政府向地区内大批移民汉族人,使之成为主要民族。此外,强行压制宗教自由、穆斯林宗教信仰活动、地方语言与文化的教育。
另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