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法定豁免年龄提高至12岁
作者
Steve Suwannarat
泰国的刑法现在符合《儿童权利公约》。至目前为止,法律豁免的年龄是 10 岁。这是儿童保护的一大进步。法院现在可以将未成年人安置在个人和机构的寄养中,而不光是优秀的父母。
曼谷(亚洲新闻)- 泰国提高了刑事责任年龄。 “12 岁以下的儿童不得因犯有被视为违法的行为而受到处罚,”刑法第 29 条修正案写道。
上周三在皇家公报上发布的这些变化于今天生效,修改了上述守则的第 73 和 74 条。
12 岁以下犯罪的未成年人现在享有法律豁免权。 12 至 15 岁的儿童也将享受同样的待遇,但法院可以采取措施,包括将儿童置于拘留所、康复中心或寄养家庭。
根据《刑法》的旧规定,未满 15 周岁的未成年人、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再犯可处以罚款。
法院现在可以要求 18 岁以下的犯罪儿童接受培训、上学或接受精神病治疗。如果他们认为父母没有能力照顾孩子,他们也可以将孩子交给监护人或社会机构照顾。
该修正案代表着在儿童保护方面向前迈进了一步。仅仅对亲生父母施加法律义务给系统带来了问题,因为太多孩子的父母身份不确定或被委托给父母以外的人。
泰国当局根据科学数据修改法律,表明 12 岁儿童的大脑发育不超过 10 岁儿童,因此他们不能完全意识到自己的行为。
在这样做的过程中,他们使该国的立法适应了自 1990 年 9 月 2 日以来实施的《儿童权利公约》所体现的国际规范,泰国于 2012 年批准了该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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