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教教育面临威胁
《教育修订(2004)条例》干预私利学校管理。教会指出,《条例》将破坏修会和教会学校的工作
香港(亚洲新闻/通讯社)—香港教区对特区政府的《教育修订(2004)条例》深感不安。根据二OO四年修订的教育法例规定,每间津贴学校须设立独立的法团校董会,其部份董事由选举而出。而教区则反对这一修订管理,指其破坏修会和教会学校的工作。
政府指出,此举将确保学校的管理透明、完善民主。但是,私利学校负责人坚持指出,这一修订条例是政府变相干预学管理。
香港教区主教陈日君枢机多次态度鲜明地表示反对《教育修订(2004)条例》;指这一条例没有认同天主教会作出的教育贡献。日前,香港教区媒体《公教报》英文版《Sunday Examiner》再次呼吁各界关注这一问题,担心教会学校不会享有豁免遵守新法例的特权。
这家英文媒体撰文指出,政府推出的教育管理模式可能会在公教学校内造成适得其反的效果。而公教教育历来得到了香港社会的公认。
教区学校特别关注促进宗教价值观的教育管理方式。一旦二百多所教会学校不能继续自由开展工作,将给整个香港社会造成巨大损失。
另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