梵蒂冈实施新刑法法规:严惩伤害未成年人的犯罪行为、洗钱和腐败
梵蒂冈城(亚洲新闻)-教廷颁布刑法新条例,加强对伤害未成年人、洗钱、腐败、种族歧视等罪行的严惩。并将刑法适用范围扩大到圣座及相关机构"成员、官员以及职员"。今天,教宗方济各正式颁布的自动诏书中,除取缔在梵蒂冈从未实施过的终生监禁外,还阐述了上述教廷刑法的新变革。
自动诏书的开篇卷首写道,"我们的时代,公众利益越来越受到有组织的、跨国犯罪行径、滥用市场和经济以及恐怖主义的威胁"。圣座对各国关系部部长蒙贝尔蒂总主教在介绍这部新刑法时指出,一方面"继续本笃十六世时代实施的防御和抵制洗钱以及资助恐怖主义条例,对梵蒂冈的司法条款作出了适当调整"。另一方面,"纳入了圣座已经签署的国际公约中阐明的犯罪行为,现在在新条例中将加以落实"。有关这一方面包括了一九八四年抵制酷刑、残酷虐待、非人或者其它行径;一九六五年的铲除各种形式的种族歧视公约;一九八九年的未成年人权益和二OOO年的非约束性条例;一九四九年的日内瓦抵制战争罪行公约等。反人类罪行则专门占据了一个章节,如种族灭绝性屠杀和其它国际权力中所阐明的。就实质性的内容而言,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反腐败罪行、用三十年到三十五年徒刑取缔终身监禁。
一九二九年与《拉特朗条约》一起诞生的梵蒂冈城国照搬了意大利的司法体系。迄今,只进行过部分修改和调整。由此充分说明了今天教宗签署的这一文件的重要性。"遵照最新的国际指导性方针"引入了"对法人的惩处机制","打击一切组织或者成员的犯罪活动",予以刑法和经济惩罚。
新条例中对伤害未成年人的犯罪行径作出了重新定义:如买卖、色情、征兵和性侵犯;娈童、同未成年人发生性行为等。
同时,阐明在合理的时间内进行公正的审判,加强了司法当局的防御性权力,如没收、防御性冻结财产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