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1/2006, 00.00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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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宗教自由法规“毫无新意”可言

国际人权组织“人权观察”就新宗教法规实施一周年发表评论指出:“压制现象仍然十分普遍;宗教活动自由受到专横的限制”

北京(亚洲新闻/通讯社)—继中国政府颁布的《宗教事务条例》实施一周年以来,“保护宗教自由的新条例根本没有发挥任何作用;政府的压制宗教自由现象仍然十分普遍”。

       今天,国际人权组织“人权观察”发表文件,就中国政府颁布的《宗教事务条例》实施一年来的情况作出了分析和评论。颁布《宗教事务条例》之际,中国政府曾经表示,这份文件“标志着保护国内宗教自由的重要步骤”。

       “人权观察”在今天公布的文件中指出:“《宗教事务条例》实施一年来,中国公民的真正宗教自由仍然一如既往地遭到了专横的限制。”“人权观察”认为,中国的基督信徒、穆斯林和佛教徒“的信仰生活方式继续受到严格限制”。

       “人权观察”亚洲部主任布瑞德·亚当斯指出,“《条例》没有为他们所承诺的,自由地度信仰生活创造必要的空间。相反,这些从事基本宗教活动的公民一旦被发现,还会遭到威胁、惩罚或逮捕”。“人权观察”揭露说,政府针对天主教、新教地下教会的压制;以及针对“任意被逮捕或关押”、类似于法轮功这样的“准宗教”团体追随者的暴力“十分普遍”。

       “人权观察”特别批评了在新疆和西藏两地的宗教控制问题。近一年中,上述地区的压制“似乎加强了”。在以维吾尔族穆斯林居民为主的新疆,政府加强监督控制伊斯兰书籍;宗教教育被严重削弱了。

       政府还在西藏掀起了一场“教育运动”,试图让当地人承认共产党政府选定的十五岁班禅为最高精神领袖,取代达赖喇嘛。在这场运动中,包括了普及政府制定的历史教科书,强调西藏“历来是中国领土的组成部分”。“人权观察”指出,“凡是拒绝接受这一说法、拒绝接受班禅的人,将被赶出寺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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