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三名持不同政见者被判刑“习近平传达明确信息”
中国维权网抨击对唐荆陵律师以及维权活跃人士袁新亭(又名袁朝阳)和王清营作出的判决。他们只是“行使了他们的基本权力”。一年多来,联合国一直要求释放他们。被关押的二十个月里饱受身心折磨
广州(亚洲新闻/通讯社)—中国广东省广州市人民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三名持不同政见者两年到五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中国维权网强烈抨击了对唐荆陵律师以及维权活跃人士袁新亭(又名袁朝阳)和王清营作出的判决。唐荆陵律师被判五年徒刑、袁新亭三年半、王清营两年半。这一判决是习近平掀起的打击维权律师和中国社会各个领域持不同政见者运动的组成部分。法院的判决发出了鲜明的信号:北京义无反顾地严惩行使基本权力和捍卫基本权力的人。特别是正如这起案例中显示的,言论、结社和集会权力受到压制。法院在三人第一次出庭六个月之后才做出了判决。二O一五年七月二十三日和二十四日,广州市人民法院首次开庭审理二十个月前(二O一四年五月)被抓的三名被告。
现年四十四岁的唐荆陵律师于二OO六年创办了“中国非暴力、公民不合作运动”,积极推动中国的民主改革。因力主非暴力抗议,有人指他是“中国的甘地”。
三十三岁的王清营是广东工业大学的一名教师。二OO六年选择了维权运动;二OO九年迫于大学当局施压辞职。他曾在《零八宪章》上签字,二O一三年加入了唐荆陵的“中国非暴力、公民不合作运动”。
四十四岁的袁新亭原名袁朝阳生于四川省,曾是《广州日报》记者,二OO九年在《零八宪章》上签字后被报社辞退。二O一一年三月的茉莉花革命运动期间失踪,他也是从二O一三年开始参加“中国非暴力、公民不合作运动”。
二O一三年二月,三人在《南周》事件期间参加了要求新闻自由的抗议。在此期间,南周系列的记者和编辑等因拒绝封杀一篇不受政府欢迎文章而沦为舆论焦点。
来年,三人又参加多次纪念天安门屠杀二十五周年纪念活动。唐荆陵律师还发挥了重要作用,很可能正是为此并且是运动领导人而获刑较重。目前,他们被关在广州第一监狱。
这起案件自始至终都是对公民合法权益的践踏:庭审前长期拘役,并超过法律允许时限、在狱中可能遭到酷刑虐待、未能得到法律援助。二O一四年九月,联合国强制关押问题工作组曾发表意见,要求中国政府无条件释放他们,并予以经济赔偿。联合国小组还表示,三人受到了强制关押,仅仅因为他们行使了他们的基本权力。此外,联合国强调,他们未能得到公正的审判。
唐荆陵律师和王清营都曾在关押初期在白云区看守所遭到了虐待,他们长时间遭到轮番审讯、身心遭到暴力折磨。王清营告诉律师说因不堪暴力而“供认犯罪”,直到“招供”之后才允许他上卫生间、停止了殴打。去年六月第一次开庭后,隋穆青律师在警方夏季袭击维权人士运动中被绑架。今年一月取保候审前,失踪达六个月之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