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0/2006, 00.00
印度尼西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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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身份证上继续保留宗教信仰一栏

尽管少数派宗教信仰团体提出了抗议,但印尼各政党和政府仍然作出了这一决定。基督信仰团体专家以及一些穆斯林人士,指责此举旨在利用宗教获得政治支持,丝毫没有顾及可能助长分歧的危险

雅加达(亚洲新闻/通讯社)—印度尼西亚国会和政府就在居民身份证上继续保留宗教信仰一栏达成了共识。对此,国内各不同宗教信仰团体成员提出了批评。指责此举侵犯了公民的基本人权、是鼠目寸光的政治伎俩。

       十一月十六日,印度尼西亚国会宣布了公民身份登记的相关法律议案。长期以来,在身份证上保留宗教信仰栏目始终是六大宗教信仰团体以外信徒遭到歧视的祸根。雅加达承认的六大宗教团体是伊斯兰、天主教会、新教、印度教、佛教和儒教。

印尼高等院校穆斯林学者拉切曼表示,此举“侵犯了每个人信奉宗教信仰与否的权利”,并试图利用宗教来达到政治目的。“政客们十分清楚,宗教信仰是核实一个人的主要依据。通常,人们通过自己的信仰来获得支持”。但是,由此也造成了分歧。使人民“被视为一种宗教的团体,而不是一个国家的公民的团体”。

天主教会神职人员,印度尼西亚主教团宗教对话事务委员会秘书苏塞约神父也对此提出了批评。他指责政客们一味追求眼前既得利益,而无视国家利益。苏塞约神父表示,在政治上利用宗教通常会突显问题的表面现象,而忽略基本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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