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改方案承诺将民工纳入医保机制
北京(亚洲新闻/通讯社)—昨天,中国政府推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进一步解释了四月六日出台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但是,分析家们指出,在全国三分之二人口仍要自行支付全部医药费的情况下,这一文件并没有解释如何落实上述宏伟目标。
北京声明指出,“扩大基本医疗保障覆盖面。三年内,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覆盖城乡全体居民,参保率均提高到90%以上。用两年左右时间,将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和困难企业职工纳入城镇职工医保,确有困难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参加城镇居民医保”。
自上个世纪九十年代以来,九亿多中国人口享受不到免费医疗,完全要靠微薄的收入支付巨额医疗费用。由此,远在农村地区的几亿农民,被完全排除在医保范围之内。
专家指出,任何改革措施都应首先想到农村人口和民工。政府准备为农民提供选择在原籍或打工地就医的机会,大学生也可以在求学所在地登记。
北京大学专家顾新向香港《南华早报》表示,政府可能不愿意为上千万民工支付医疗费。因为,《实施方案》并没有说明地方政府如何筹集必要资金。民工常常变换打工地点,各个城市的医疗费用和水平并不完全相同。
专家表示,实现已宣布的目标是至关重要的。即“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完善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发挥县级医院的龙头作用,三年内中央重点支持2000所左右县级医院(含中医院)建设,使每个县至少有1所县级医院基本达到标准化水平。完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标准”。“提高基金统筹层次,2011年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基本实现市(地)级统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覆盖城乡居民。制定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明确服务内容。从2009年开始,逐步在全国统一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并实施规范管理”。按照文件内容,在二O一一年内建立覆盖全民的城乡医疗机制。仅到二O二O年,才确保建立覆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卫生的制度。
迄今为止,中国农村被排斥在经济奇迹和各种社会福利之外。现在,国家准备要求医科大学生到农村医院实习至少三年,并展开190万个课时的教育以提高医疗水平。
有观点认为,北京承诺多年改善农村地区医疗状况始终未能落实。为此,还有待进一步静观其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