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政部自相矛盾拒绝持有效签证的方济各会士入境
作者
Arieh Cohen
以色列内政部的工作方式自相矛盾:给予签证、又拒绝入境。此举,均起因于相关手续过程及标准的“机密”。迫切需要最终落实与梵蒂冈达成的协议,从而明确教会人士的签证问题
特拉维夫(亚洲新闻)—方济各会士,罗马神学院学生朝圣团成员,在以色列边境遭治安人员拒绝,无法入境。尽管方济各会士持有合法的有效签证,但是,仍被强行遣送回了罗马。
这名神职人员,原籍以穆斯林信徒为主、与以色列没有外交关系的亚洲国家。但是,以色列政府内政部在获得了有关申请人国籍、护照等全部详细个人资料及申请后,为其签发了签证,允许其进入以色列境内。
而抵达特拉维夫机场后的遭遇,令随团同行的其他神职人员、修女等感到万分焦虑、惊愕和不安。对于许多人来说,这是他们第一次同犹太国进行接触——怎样的一次接触!领队神长,圣地守卫团驻罗马代表处副主任要求边境警察重新考虑的任何请求都无济于事。最后,这位方济各会士在遭遇长达八个小时的关押和审问后,被迫重新登上了返回罗马的航班。
这起事件激起了舆论针对以色列政府为教会人士签发签证和居留(更确切地说是拒签)问题的争议。但此外,还突显了另外一个更加严重的问题——为其签发了签证的以色列政府部门,却拒绝予以兑现或者承认。
一位以色列的教会-国家问题专家就此向亚洲新闻通讯社发表评论指出,“为了避免在此类问题上发生冲突和误解,唯一的方式就达成双边协议,明确阐述双方在相关问题上各自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至少自一九九四年以来,根据圣座与以色列国签署的基本协议(1993)而形成了一种双边的共识。但是,却有待加以落实。此类‘事件’,充分表明了这一迫切性。同时,我还认为,在双边协议之前,以色列国首先应该公布相关的国家法规,规范签证和居留的条例。这样秘密地进行,就连以色列法庭都无法迫使内政部向法庭说明。在此情况下,内政部人员不承认其机构本身签发的证件、作出自相矛盾的决定,也就丝毫不奇怪了。内政部的某些人给予签证、另一些人又拒绝承认……”。
另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