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19/2012, 00.00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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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家李铁因“颠覆国家政权”被判处十年徒刑

因在外媒发表十三篇捍卫人性尊严与人权文章被捕。辩护律师始终未能与其见面、严重超期羁押、所谓颠覆罪仅凭假设
北京(亚洲新闻/Chrd)—中国湖北省武汉市法院判处作家、活跃人士李铁十年徒刑,罪名是“颠覆国家政权”。指控他在外籍媒体上撰文,呼吁民众起来维护自身权益。
对李铁的判决(照片中左起第四)是在陈卫被判九年、陈西被判十年后几星期做出的。两人的罪名都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几天前,还对诗人朱虞夫提出的了诉讼。上述人士被判刑,均与中国诞生类似“阿拉伯之春”运动有关。
全部庭审过程持续了不到半个小时,只有被告的母亲和姐姐获准旁听。法官拒绝接受李铁自己选定的律师,而是给他指定了律师。
庭审期间,李铁一一驳斥了对他的全部判决,声明自己仅仅是履行了中国宪法捍卫的言论自由权而已。他被定罪,同其在外媒和互联网上发表十三篇捍卫人性尊严与人权文章有关。其中一篇题为《人以尊严为天》。
法官还指控他参与网络上的“反动”讨论、同友人聚会时发表了“反动”评论。由此得出结论,李铁有“反政府思想”,因此有可能从事反政府活动,所以被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刑。
现年五十二岁的李铁于二O一O年九月十五日被捕、去年十月二十二日正式批捕。二O一一年四月十八日受审,直到昨天才宣判。按照中国的法律,法院只有两个月半的时间做出判决。
李铁自己选的律师金光鸿从未能获准同他的代理人见面,并在开庭前被迫消失了十天。
近一年来,因担心中国上演“阿拉伯之春”、推翻政权,政府掀起了镇压活跃人士、持不同政见者、维权律师运动,逮捕了几十人。由于经济局势艰难、中共高层很快将重新洗牌等,政府的忧虑也随之增加,害怕可能此引发社会动乱、群体事件。事实上,今年十月前,胡锦涛和温家宝将去职,将权力让给中共第五代领导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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