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系统犯罪率上升
二OO五年前九个月中共造成经济损失十亿元人民币以上。漏洞最大的,为不良贷款。即将实施的改革方案,可能把这一行业管理层的权利限制在最低水平
北京(亚洲新闻/南华早报)—二OO五年前九个月中,中国银行系统共发生894起犯罪案件,共造成经济损失达十亿元人民币以上。与二OO四年同期相比,增加了三分之一。
这是中央政府对银行系统进行严格监控后所得出的结论。通常,中国银行系统的损失,主要是由于盲目借贷造成的。为此,中国政府决定对这一行业进行改革。同时,也是因为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所应遵守的协议,在二OO六年年底前,中国将向海外开放银行业。目前,全中国共有189家银行、三万多家储蓄所。但是,55%的金融市场全部掌握在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和中国银行这四大国有银行的手中。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银监会)报道,892名银行职员因贪污公款、欺骗客户等罪行被判刑。而二OO四年前九个月中,此类犯罪活动的涉嫌人员只有668名。其中40%的犯罪分子,都是高层主管。七月至九月期间,共发现了84起涉及金额在一百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案件。比上年同期多增了八起。专家们指出,这充分说明监督和控制措施尚未能震慑住不诚实的职员。
在国有银行中,共出现了199起总价值达两亿四千六百万元人民币的犯罪案件;比前三个月减少了86起。
政府实施的改革计划,将充分考虑此类犯罪活动的普遍性和猖獗程度。同时,这一现象主要是由于内部体制混乱、加之对高层管理人员的监督不够造成的。
今年八月,中国银行香港分行行长刘金宝(译音)被指控犯有腐败罪遭到停职。三月,中国建行原行长张恩照遭到腐败指控后被撤换。同样是在三月,中国农行内蒙古分行爆出了涉嫌43名管理人员、总额达一亿一千五百万元人民币的贪污案件。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银行监管一部副主任沈晓明指出,必须限制银行管理人员的职权。迄今为止,中国银行高级主管的权利很大,可以自行决定和审批借贷项目,不受任何监督和控制。沈副主任表示,将借鉴外国银行的方法,由董事会联合作出重大决定。